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于2026年8月10日印发了《关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本登记同步办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按照自然资源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中拓展预告登记覆盖面的要求,以及2026年北京服务第133项重点任务中推进符合条件的申报类政策实现“免申即享”的工作部署,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结合工作实际、立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制定了《通知》,通过流程再造、服务创新,将以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本登记、预告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的两笔业务合并成一笔业务,推动登记服务由“被动办理”向“主动服务”转变,实现政策精准直达,便民利企提质增效。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四部分,分别是适用范围、申请主体、办理方式和工作要求。一是明确适用范围,界定双预告转本登记同步办理业务的定义及适用范围。“双预告转本登记”是指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本登记和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双预告转本登记”同步办理是指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时,可以选择将原本的两项预告登记,同步转换为正式的房屋所有权与抵押权登记。二是明确申请主体,确定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共同申请的基本模式,同时明确开发企业已完成转移登记备案的,购房人可单方申请的特殊情形。三是明确办理方式,通过提前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等方式对双预告转本登记同步办理做出约定,在申请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时,所需材料提交齐全即可同步办理“双预告转本登记”业务,登记结果实时推送相关部门。细化线上和线下办理路径,规范证书证明领取方式。四是明确工作要求,积极宣传,平稳有序开展工作。
三、主要创新点
一是集成办理流程。以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本登记、预告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为两笔独立业务,需要分两次申请、依次办理,购房人在办理过程中至少跑两次。改革后通过优化流程、提前约定等举措,构建“一次申请、并联办理、集成服务”的新模式,由购房人和开发企业一次性提交申请,即可实现“双预告转本登记”同步办理,从根本上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二是精简申请材料。充分运用预告登记阶段已留存的身份信息、预告登记证明等历史数据和电子材料,减少材料重复提交。三是强化风险防控。通过预告登记转本登记、预告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同步办理、同步登簿,有效消除权属登记与抵押登记之间的权利空档期,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与金融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