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9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2026年修订)》,对64项行政处罚职权的裁量基准进行细化。现就本次裁量基准修订解读如下。
一、工作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规划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公平合理,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的基础上,对其中法定罚款幅度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及细化,将固定罚款额的方式转化为利用公式计算或细化罚款额阶次的方式,进一步细化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二、修订思路
本次共修订64项处罚职权的裁量基准,其中53项采用系数公式法计算罚款,11项进一步细化阶次。公式中的系数按照三种思路确定:一是结合涉案项目、单体、强制性条款个数、亩数,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设置比例系数,罚款额与案情呈正相关;二是结合已有处罚实践,合理确定案涉违法所得、复垦费用、矿产品价值、招标额范围,将其最大、最小值与法定罚款额度相除算出公式系数,从而实现裁量的细化量化;三是无法按照上述方式确定的情形,按照违法次数形成罚款公式,较轻、严重档分别按照罚款最低额与最高额设定,即对多次恶意违法给予重罚,也结合案情程度合理把握处罚力度。
三、文件效力衔接
此次裁量修订是对部分职权事项的细化裁量,非整体性修订。此次修订事项按修订后的基准文件执行,裁量基准总则及未修订职权事项仍按原基准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