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25年第4号),进一步加强本市成品油流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结合本市实际,拟制了《北京市贯彻落实〈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对“实施细则”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2025年8月1日,国家商务部印发《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25年第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5年9月1日开始施行。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为加强成品油流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本市成品油流通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根据“管理办法”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北京市贯彻落实〈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主要是细化了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程序及要求,细化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审批中加油站新建、变更、歇业、注销和补证等办理事项提交材料要求等内容。便于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方便成品油经营企业清晰办理备案、许可等事项要求,明确有关罚则执行部门。
二、制定过程
2025年“管理办法”印发后,市商务局按要求展开“实施细则”编写工作,大体分为七个阶段:
准备及编写,征求相关部门及企业意见,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合法性审核,开展公开属性审查,开展舆情风险评估,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于2026年5月21日,“实施细则”由北京市商务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于6月1日开始施行。
三、主要内容解读
“实施细则”共七章四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实施细则”编写目的、适用范围和管理方式等。本市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实施备案管理,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实施许可管理,市商务主管部门实施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
第二章成品油批发仓储备案,主要包括备案申请、变更要求、备案申请方法、步骤和备案审核要求等。
第三章成品油零售许可,主要包括零售经营资格申请条件、企业申请信息变更、歇业、注销和补证等程序及提交材料要求,许可程序和证书使用规范等。
第四章企业经营规范,主要包括企业合规经营,建立购销存台账制度,报送购销数据,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油品购销规范等。明确加油站应将“批准证书”正本置于企业经营地址(场所)的醒目位置,加油站罩棚标注的企业名称应当与“批准证书”登记信息相符,加油站开展特许经营的,应当在加油站罩棚显著位置标识“特许”或“特许经营”字样。
第五章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建立并公布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经营企业台账,批发、仓储经营企业问题标注,成品油零售体系规划,以及日常、年度检查等。
第六章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不予备案、许可和撤销备案、许可及行政处罚等管理规定内容。
第七章附则,主要对相关名词进行解释。明确在北京市销售的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以上述油品为主要成分、符合北京市产业政策和北京市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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