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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科普工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25-07-18 16:58    来源: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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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53号),以及《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发挥好“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作用,支撑和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科普工作资金的支持与使用管理,制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科普工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政策亮点

(一)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科创中心建设成果科普转化:紧扣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和未来产业等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领域,鼓励以科普方式展示和传播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

(二)注重品牌打造,促进科普产业发展:围绕“科普北京”品牌建设,鼓励通过高端科技资源科普化、科技类博物馆建设、北京科技周和科普大赛等科普示范活动、打造“一区一品牌”科普活动,运用新技术开展科普创作与传播等方式打造特色科普产业集群。

(三)创新支持方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事前策划、事后根据项目与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点任务的结合度、创新性、群众参与度、影响力等进行评估后给予资金支持,激励项目承担单位注重成果质量和实际效果,提高资金使用精准性和效益。

三、主要内容

1.支持对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园区、科研机构、科技类博物馆、高等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从事科普工作的组织。

2.支持内容:科技资源科普化;“科普北京”品牌活动;科普创作与传播。

3.支持方式:事前策划、事后补助,经评估后给予支持。

4.支持标准:不超过认定经费的30%,其中科技资源科普化最高50万元,品牌科普活动最高80万元,科普创作与传播最高40万元。

5.项目组织程序:包括发布通知、组织申报、形式审查、评审与立项、项目公示、签订合同、实施管理、项目总结、档案管理等环节。

6.成果应用:项目单位需保证成果原创性和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由项目单位管理使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可无偿用于相关活动和宣传,成果出版等需注明支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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