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要求,规范实施医疗保障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制定《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检查裁量基准〉〈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强制裁量基准〉的通知》。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为。
三、涉及范围
用人单位、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参保人员、医疗救助人员等。
四、主要内容
《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检查裁量基准》在深化落实行政检查单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汇总行政检查事项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标准、检查频次等。《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强制裁量基准》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实施行政强制的种类(方式)、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