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解读

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须过身体排查关

日期:2020-02-29 10:06    来源:北京日报

分享:
字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劳务派遣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防疫责任要求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劳务派遣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向用人单位推荐人员前,须建立电子健康档案,进行身体排查。

  《通知》提出,各劳务派遣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为提供派遣和外包服务的每家用人单位配备一名疫情防控安全员。在向用人单位派遣、外包和推荐人员前,须建立电子健康档案,逐一登记基本信息并进行防疫排查,包括身体状况、是否有武汉接触史和密切接触史、是否在自隔离期间有过感冒发烧不适症状等。排查中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须立即报告属地社区(村),并协助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没有健康信息、未过隔离期或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输送给用人单位。

  各劳务派遣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要求疫情防控安全员会同用人单位每天对派遣外包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在案;督促到岗派遣外包人员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疫情防控安全员要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设备和防疫防护用品。降低人员住宿和办公密度,每人办公占有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原则上不安排在地下空间居住。实施分散就餐,对公共部位、公共接触物品、重点区域每日清洁消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