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地下空间使用负面清单》的制定背景和过程
市人防办与市住建委结合全市“疏解整治促提升”的整体工作要求,为促进各区利用地下空间织补城市功能,结合各区对地下空间禁止使用的用途把握不清晰不准确,担心再利用后反复治理问题,梳理汇总了有关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中关于地下空间禁止使用的用途,结合当前北京市地下空间实际使用需求,形成了《北京市地下空间使用负面清单》。
先后两次分别向市发改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规自委、市住建委、市城管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及16区政府征求意见并充分吸收各单位意见。
二、《北京市地下空间使用负面清单》主要内容的说明
《负面清单》分为正文、清单表格及说明三部分,涉及住宿、餐饮、教育、卫生、社会工作、文化娱乐、体育、批发业、零售业、居民服务、机动车维修、办公及仓储13大类24小项禁止项目。
《负面清单》主要用于北京市疏解整治后市属地下空间的再利用工作(指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的再利用,已建未用的地下空间可参照执行。中央在京单位管理的地下空间可参照执行。新建地下空间严格按照规划用途使用。半地下室、地下室为地面住宅下跃用房(通过套内楼梯相连)及地下成套住宅不包含在《负面清单》的范围内。
《负面清单》在发布前,按规划使用、有关部门已受理审批的在途项目不适用。地下空间在进行使用前,如遇使用用途变更的情况,需按照《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规划用途变更管理规定》(京民防发〔2018〕78号)中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使用。
因当前利用地下空间作为社区活动空间的需求较大,而社区活动空间的内容、实际使用人与当前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有一定的不一致。基于实际使用需求要求,《负面清单》不禁止社区活动空间的使用。但对经营性儿童、老年人活动场所进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