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怀常发〔2021〕12号
(2021年8月10日北京市怀柔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共北京市委转发<中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市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发〔2021〕11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怀柔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本区区和镇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本区区和镇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于2021年下半年进行换届选举。新一届区和镇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2021年11月同步选出。新一届镇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2021年11月底前举行,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2021年12月底前举行。
二、根据《选举法》有关规定、《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和我区实际,本区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202名,其中,驻怀柔区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选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名。根据《选举法》有关规定和我区实际,新一届镇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重新确定为775名,其中:怀柔镇61名、北房镇58名、杨宋镇58名、庙城镇59名、桥梓镇60名、九渡河镇57名、渤海镇56名、雁栖镇57名、怀北镇53名、琉璃庙镇50名、汤河口镇52名、宝山镇52名、长哨营满族乡52名、喇叭沟门满族乡50名。
三、根据《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本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与本届相同,为35名。
四、根据《组织法》有关规定,本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农村委员会和社会建设委员会6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7至9人,在区人大代表中提名,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
五、区、镇乡设立选举委员会,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分别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两级选举委员会分别设立办公室,负责办理选举的具体事务。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镇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附件:1.怀柔区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
2.怀柔区各镇乡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
3.怀柔区新一届镇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