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 市级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6-05-18
  6. [发文字号] 京财采购〔2016〕810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6-05-1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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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采购〔2016〕810号

市级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区财政局:

  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节约会议费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15〕1号)和《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京财预〔2014〕2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现将《北京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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