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政发〔201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密云县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第1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密云县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促进农民增收、农民健康和农民安居“三大工程”,根据《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2年)》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
(一)2012年计划完成17364户,其中新建、翻建6858户,单项改造10506户。
二、原则
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工作坚持“农民自愿、政府补助、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以下村庄优先安排:
1.规划永久保留村庄或五年内没有开发建设计划的村庄。
2.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及生存条件恶劣地区搬迁村庄。
3.重点产业发展区内及周边的村庄。
4.市、县级民俗村或有条件发展民俗旅游的村庄。
5.重点道路出口附近村庄。
6.镇政府所在地村庄。
三、内容和标准
(一)新建、翻建工程。内容包括地梁、圈梁、组合柱、外墙保温、保温门窗,外墙涂料;外墙保温材料采用70毫米以上(包括70毫米)厚聚苯板燃性能B1级;门窗采用北新龙牌等符合国家标准的88型平开或推拉系列塑钢型材,壁厚2.5mm,双面白色;五金采用北新龙牌等符合国家标准的平开或推拉系列;玻璃采用5+9A+5mm中空玻璃;胶条采用三元乙丙材质;纱窗采用平开或推拉窗配置卷轴纱窗。达到北京市规定抗震节能保温标准。
(二)单项改造工程。内容包括外墙保温、更换保温门窗、外墙涂料;外墙保温材料采用70毫米以上(包括70毫米)厚聚苯板燃性能B1级;门窗采用北新龙牌等符合国家标准的88型平开或推拉系列塑钢型材,壁厚2.5mm,双面白色;五金采用北新龙牌等符合国家标准的平开或推拉系列;玻璃采用5+9A+5mm中空玻璃;胶条采用三元乙丙材质;纱窗采用平开或推拉窗配置卷轴纱窗。达到北京市规定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四、补助标准
(一)实施新建、翻建及综合改造的,按照每户4间房,建筑面积80.4平方米计算,补助资金2万元。
(二)实施单项改造的,按照每户4间房,建筑面积80.4平方米,檐高3.1米计算,补助资金1.1万元,其余资金由农民自身负担。
五、组织实施
(一)由县新农办负责统一制定实施方案,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二)新建、翻建工程由农户或村集体组织实施。
(三)单项改造工程由北京大美山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招投标,由中标企业统一实施。
六、监理和监督
县住建委组织对工程监理单位进行招标,由中标企业对全县工程实施全程监理,农户或村集体可选择村民代表参与施工监理。工程完成后,由县新农办、住建委、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七、资金拨付
县财政负担工程、监理招标代理费、监理费和检测费用。由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划片分乡镇,安排党建领导小组成员会同镇村干部和代表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新农办等部门的验收报告做出评价。县财政凭县新农办提出的资金拨付申请、监理报告和验收报告,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相关乡镇。
八、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县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蒋学甫、李光辉担任,副组长由县农委、县住建委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新农办。各镇政府为工程的实施主体,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工作部署和协调解决问题,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管。承担建设任务的村委会确定专人负责推进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工作。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做好指导、管理与服务工作。
九、申报程序
按照项目实施范围的要求,坚持农户或村集体自愿原则,单户改造由农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整村改造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代表签字,统一由镇政府审核后报县新农办,由县新农办牵头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审批。改造数量达到农户总户数的60%以上的村优先安排。
十、时间安排
各镇将拟实施综合改造、单项改造的名单审核后,2012年3月31日前报县新农办。2012年4月中旬前县新农办批复并完成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工作。2012年4月中旬—2012年11月中旬为工程施工阶段。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