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当年自主创作的警示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科普影视作品、海报等各类公益宣传作品。
(二)评选标准:
1.作品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
2.突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公益主题,内容健康,弘扬正能量,具有应急安全教育和科普意义。
3.形式新颖,构思巧妙,创意独特,具有想象力和个性表现力,能突破传统形式和思维。
4.作品须为作者原创,无版权争议。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一律取消申报和评奖资格,如涉及版权纠纷,由推荐单位负责。
(三)推荐数量:市有关部门、各区和市属国有企业推荐数量各不超过10个,需填写《XX年北京市“应急宣传进万家”系列活动最佳公益作品奖推荐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填写推荐表参与奖项评选即视同认可:“应急宣传进万家”活动领导小组拥有非营利性的自主出版作品集、公开展映展示、宣传推介等作品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