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自行车绿色出行

日期:2016-07-11 16:01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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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城区(特别是二环路以内区域)工作日的交通出行,应该大力鼓励自行车绿色出行,施划自行车骑行专用道路(且电动车应禁止驶入),并应该杜绝机动车占道停车、右转弯与自行车争抢路权的情况。同时应尽快取消最近改造的占用原有非机动车道路所施划的机动车直行线、右转线,取消非机动车道路侧占道停车位,有效避免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路并与非机动车抢行的情况。提高路侧违章停车查处频率,可以参考公交专用道路的措施,如有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路则应拍照、扣分及处罚。以崇文门外大街至蒲黄榆路、榴乡路一线为例,问题突出和急需治理的路段如下:1、南三环刘家窑桥西北侧(蒲黄榆路西侧)辅路(所属丰台区),长期占用非机动车道路侧违章停车现象严重,长期无人治理,禁止停车标志形同虚设。近期又对原有非机动车道路改造了机动车右转线,致使很多机动车从蒲黄榆路口就开始占用非机动车道路抢道行驶(完全不礼让非机动车)。违章停车、机动车、电动车、非法经营的“黑摩的”、甚至还有逆行的电动车、“黑摩的”混杂交织,使原本的非机动车道路上的自行车根本无法正常且安全的通行。2、花市路口东南角(搜秀大厦西门前)路段(所属东城区),行人、电动车、机动车、非机动车混杂通行,近期改造的占用原有非机动车道路施划的机动车直行线、右转线应尽快取消,还路于自行车,彻底根除现有的混乱情况。3、榴乡路(所属丰台区),通车后两侧辅路长期被车辆停占以及路边两侧的经营户强占停放各种电动车,道路通行情况很差。敬请有关部门给予重视,并尽快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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