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市司法局召开会议,学习传达全国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工作,研究部署《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意见》,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思想认识再提升 以更强的政治自觉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充分认清专项斗争的极端重要性。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事关治乱兴衰的战略之举。
充分认清当前专项斗争的阶段性特点。当前专项斗争进入“不进则退、慢进易退的战略相持阶段,啃硬骨头、蹚深水区的攻坚突破阶段,检验证据质量、考验司法能力的法律交锋阶段,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整体推进阶段”。
充分认清制约专项斗争深入推进的瓶颈和不足。坚持问题导向抓谋划出实招,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深挖根治再提速 以更强的政治定力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
在开辟“第二战场”、深挖线索上取得新成效。提高罪犯检举揭发线索积极性;加强线索核查,着力挖掘一批有价值、深层次的线索;拓宽社会面摸排,提高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管控等级,促其主动坦白、揭发检举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在加强案件代理指导、确保依法审理上取得新成效。围绕涉黑涉恶案件律师代理、顺利审理、依法判决,健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全程动态监控制度,积极推进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以及法庭辩论难等问题,共同保障律师依法代理。
在提升宣传效果、营造浓厚氛围上取得新成效。建立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制度;把典型案例宣传转化为法治公开课、犯罪警示课、干群教育课;增强传统载体与新媒体的合力,实现全市各级各类法宣阵地全覆盖。
在强化行业监管、净化法治环境上取得新成效。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行业监管,从加强行业党建、规范行业服务标准、完善技术服务平台、健全行业监管制度体系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净化法治环境。
在强基固本、长效常治上取得新成效。修订《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指导标准》,全面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区、村(居)、乡镇(街道)、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拓宽行政调解渠道,按照职责清单研究探索在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行政调解室)。
组织领导再加强 以更强的政治保障
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工作部署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来抓,自觉接受和配合督导“回头看”,围绕专项斗争顺利转型加强研究谋划,制定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加强统筹协调。把专项斗争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全面融合,与做好总结筹划年度工作深度结合,与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一体谋划推进,使专项斗争成为凝聚人心锤炼队伍的过程,成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的动力。
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各部门及时总结工作成果、经验做法,发现新问题新动向,每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加大先进典型挖掘宣传工作,树立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鲜明导向。
加强干部激励。围绕扫黑除恶政治要求,结合行业教育整顿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和职工坚守司法行政本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业务培训,推动干部交流锻炼,加大即时奖励力度,进一步激发投身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创造性。
加强督促检查。针对中央督导,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案件实行精准督导,结合年度工作考核集中进行全面督查,主动发现问题、传导压力、解决问题,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问题依旧突出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