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市旅游委于2017年4月25日在官网发布了《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相关事宜的通知》,全面启动我市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用新的“电子导游证”替代原有的“导游IC卡”。
电子导游证通过信息化手段扩展了“导游证”的内涵, 加强了对导游员的动态管理,包含导游执业管理、导游执业信息记录、导游服务评价和投诉、监管执法等多种功能,是国家旅游局对导游员管理模式的整体创新,也是今后开展导游人员管理和旅游行业管理的重要基础。
此外,电子导游证还替代并扩展了原“领队证”的功能,成为导游人员带旅游团队出境旅游的新身份标识,弥补 “领队证”取消后的政策真空。
此次导游证换发实现了全程网上办理,导游员无需到现场办理任何手续,直接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导游员完成注册后可申请加入旅行社或行业组织,审批通过后可通过手机APP显示“电子导游证”。游客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件上的二维码了解导游员及团队行程的详细信息。
在落实换发工作的同时,市旅游委还积极与国家旅游局联系,申请将我市旅游行业管理系统与“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目前国家旅游局已同意该申请,系统对接工程将于近期正式启动,建成后可实现导游员信息与我市景区、旅行社、团队行程单等业务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也能及时将我市旅游动态信息推送至国家旅游局系统,打造旅游行业精确、高效、全面的信息化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