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引由首都精神文明办和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由市市场监管局解释)
为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深入开展“光盘行动”,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氛围,特制订本指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1.根据每日订单准备食材,按需采购、精准备货。
2.充分利用食材原辅料,提高食材出成率、利用率。
3.各类食材科学分类、妥善储存,按照先入先出原则,加强食材流动和精细使用,使用时按量取材;尽量即采即用食材原辅料,缩短流动周期,防止食材长期存放变质。
4.开发多种规格和分量的餐品供用餐单位选择。
5.鼓励在菜单上注明主材分量、营养配比,指导用餐单位科学选餐、避免浪费。
6.鼓励采取桶餐形式供餐,提供小分量主食,做到按需分配、避免浪费。
7.提倡通过厨余垃圾追踪分析,对剩餐较多的菜品及时改进烹制工艺、提高食用性,减少因口味不佳带来的剩餐浪费。
8.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厨余垃圾减量工作,厨余垃圾交由有资质的收运单位送往资源化处理设施处置。
9.采取张贴宣传海报、摆放提示牌、滚动字幕等方式广泛宣传“光盘行动”,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良好氛围。
10.建立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加强从业人员服务培训,将反对浪费、爱惜粮食等宣传语嵌入菜单。
11.协助用餐单位在就餐场所设立“光盘行动”劝导员,提醒就餐人员按需取餐、勤拿少取,鼓励不剩餐、不浪费。
12.定期自查“光盘行动”落实情况,建立巡查制度,开展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