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发布动物无害化处理委托收集暂存点信息公告

日期:2023-08-11 18:08    来源:北京门头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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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汛期是动物疫病高发期,为做好我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现将动物无害化处理政策和我区动物无害化处理委托收集暂存点信息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从事动物、动物产品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做好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不得在途中擅自弃置和处理有关动物和动物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在城市公共场所和乡村发现的死亡畜禽,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并溯源。”

  洪涝灾害后,因灾死亡的畜禽尸体,疫源地土壤中的病原微生物暴露,都极易造成病原感染扩散。从事畜禽养殖、运输、屠宰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弃动物尸体,需对病(淹)死畜禽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具备无害化处理条件的,可送往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委托收集暂存点进行处理。在运输动物尸体时应当采取防渗措施,车辆驶离暂存、养殖等场所前,应对车轮及车厢外部进行消毒,应尽量避免进入人口密集区,卸载后,应对转运车辆及相关工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门头沟区现有动物无害化处理委托收集暂存点一家,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首钢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鲁坨路1号院1号楼

  联系电话:69860968、6086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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