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洪涝灾后的食品安全注意事项
1、严禁食用因水灾溺死、病死和不明原因死亡的家禽、家畜;
2、饮用安全卫生水;
3、防止食品容器和餐具对食品的污染,特别是共同使用的餐具;
4、防止超保质期、变质食品、伪劣食品进入灾区;
5、利用天晴,抓紧晾晒,预防粮食霉变;
6、保管好农药和有毒有害物品,预防误用、误食。
二、洪涝灾后食物中毒的预防
1、安全饮水。保证个人饮水消毒,不要喝生水,集体用餐应优先配备清洁用水。
2、粮食和原料要在通风、干燥处保存,防止发霉和受虫、鼠侵害。3、预防有毒化学品(农药、亚硝酸盐、砷化物、鼠药等)对食品的污染,以及误用、误食。
4、灾区水域内死亡的鱼类,应考虑水体受到污染,一般都有中毒的可能性。
5、不能食用的食物有:a.被水浸泡过的食物(罐头除外)b.不明原因死亡的家禽、家畜c.被水淹过已腐烂的蔬菜、水果d.来源不明食品、非专用食品容器包装的食品、无明确食品标志的食品、类似食物的不明物e.严重发霉的粮食和腐败变质的食物f.野生的蘑菇。
6、可首选的食品a.新鲜的食品、正规厂家生产的并且包装完好食品、未被污染过的食品b.烧熟煮透现场加工的食品c.熟食品在清洁卫生的条件下放置的时间不超过4小时 d.彻底清洗和消毒过的蔬菜、水果。
7、加工和制备食物时的注意事项a.现吃现做、烧熟煮透,特别是剩饭、剩菜更应在食用前彻底加热b.注意个人卫生、防止交叉污染c.照顾老人、病人婴幼儿的食品卫生。
8、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按照食物中毒的要求和原则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