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日期:2020-01-02 15:54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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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北京市教委分别发布新时代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及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考核办法以及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文件中明确提出,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高校教师严重师德失范将被开除,家长学生意见将入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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