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印发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24〕28号)规定,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水务局联合起草了《北京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示时间
自2025年1月3日至1月9日,共5日
二、公示地址
北京市财政局官网、首都之窗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邮件及信函请注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相关意见建议”字样。
1.电子邮箱:sz@czj.beijing.gov.cn
2.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院,北京市财政局税政处收(邮编:101100)
3.联系方式:55591788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