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门头沟区普惠性托育机构园所认定与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2026-07-13 00:002026-07-17 23:55

征集时间:2026-07-132026-07-17    来源: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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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做好普惠托育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京教托幼〔2026〕4号)要求,进一步完善门头沟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普惠托育机构园所认定与管理工作,门头沟区教委制定了《门头沟区普惠性托育机构园所认定与管理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至7月1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mtgjwxqk@163.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5号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842564

  4.传真:010-69842564

  5.登录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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