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降低社会物流成本的决策部署,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有效促进降本增效和货车新能源化,区委、区政府立足我区区情区位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有关规定,门头沟区交通局、门头沟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制定了《门头沟区关于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通行的通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2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jiaotongju69823606@126.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60号门头沟区交通局行业管理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门头沟区交通局010-69821669
门头沟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010-69866869
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010-69833514
4.传真:010-69842840
5.登录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门头沟区交通局
门头沟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