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平区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园所)试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2024-01-15 00:002024-01-21 23:55

征集时间:2024-01-152024-01-21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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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京政办发〔2023〕6号),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市卫健委、教委、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卫家庭〔2023〕22号)等相关规定,为全面推进我区公办托育服务工作,规范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园所)收费行为,结合我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投入、办托成本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昌平区教育委员会、昌平区财政局四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了《昌平区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园所)试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1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501922434@QQ.COM

  2.通信地址:昌平区西环路17号;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管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746907 传真:010-69746907

  4.登录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chp.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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