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國有資産監管/經濟體制改革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2-08-12
  5. [成文日期] 2022-08-06
  6.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22〕22號
  7. [廢止日期] 2022-12-31
  8. [發佈日期] 2022-08-1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33期(總第765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助企紓困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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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辦發〔2022〕22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現將《北京市助企紓困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8月6日  

  (此件正文公開,附件依申請公開)


北京市助企紓困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家及本市出臺的一系列穩經濟政策措施,不斷提升市場主體辦事便利度,推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實現惠企政策“主動辦”“加快辦”“方便辦”,特製定以下措施。

  一、廣泛開展助企紓困服務

  1.開展全市“防疫情、穩經濟、助企紓困”走訪服務活動。各級領導分區域、分領域、分行業、分類別走訪企業。重點加強對疫情防控、復工復産和助企紓困等方面政策的宣傳解讀,幫助企業享受到紓困政策,指導企業復工達産,支援企業新業務、新機構、新項目加快落地。

  2.發揮市、區、街道(鄉鎮)三級企業服務機製作用。針對企業急難問題和困難行業集中訴求,採取“一企一策”“一業一策”等方式,加大協調解決力度。不斷提高行業和屬地管家服務品質和效率,堅持“接訴即辦”“一諾千金,一抓到底”,對於納入“服務包”的諮詢類事項,24小時內予以答復;對於復工復産類訴求,7日內辦結,做到事事有反饋、件件有回音。

  3.充分發揮12345企業服務熱線作用。建立企業訴求分級分類辦理機制,優化12345企業服務熱線問題受理、協同辦理、結果反饋等流程,通過“工單直轉辦理一線”等方式,縮短辦理時限,高效解決企業訴求。不斷提高12345企業服務熱線諮詢答復效率,動態更新政策知識庫,提高“即問即答”比例。

  二、全面提升企業網上辦事服務水準

  4.推動全部涉企服務事項“全程網辦”。加快建設“全程網辦、整合聯辦、跨省通辦、移動可辦”的數字服務平臺,提供線上導辦、引導式辦事指南、用戶空間個性化服務等應用,廣泛提供智慧化、精準化、個性化政務服務。實現中小微企業首貸補貼和貸款延期還本付息等事項網上辦理,除涉密等特殊情形外,加快推動市、區兩級涉企服務事項實現“全程網辦”。

  5.推動助企紓困政策加快兌現。充分發揮電子稅務局作用,依託大數據技術為企業精準畫像,主動甄別符合條件的企業,自動推送各類稅費惠企政策,便於企業第一時間了解。對所有符合享受階段性免征增值稅、減徵地方“六稅兩費”、出口退(免)稅政策的企業,無需提交申請,實行“免申即享”。對所有符合享受增值稅留抵退稅、免征污水處理費政策的企業,實行“即申即享”,企業申請後3日內予以兌現。

  6.推進涉企服務事項整合辦理。2022年8月底前,在首都之窗網站提供企業開辦、企業登出、獲得信貸、企業間不動産登記轉移、支援科創企業創新發展、跨境貿易、社會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建設工程聯合竣工驗收、水電氣網協同報裝、中小微企業優惠政策、企業破産(強制清算)資訊查詢、企業上市合法合規資訊查詢、靈活就業、失業服務等整合服務,實現“一件事一次辦”。

  7.大幅壓減企業辦事申報材料。2022年9月底前,實現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建設工程勘察企業資質認定、知識産權維權援助等1000個重點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網上統一申報、系統自動預填,能通過數據共用查詢、核驗的證照批文免於提交。

  8.大力推進電子證照應用。2022年8月底前,實現在辦理社會保障卡、住房公積金貸款等政務服務事項時,可以使用電子身份證、電子營業執照等電子證照辦理。積極推行“一照通辦”,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標識,通過歸集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經營許可證等各類電子證照和員工情況等資訊,實現企業在辦理緩繳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增值稅預繳申報、食品經營備案(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等一批政務服務事項時,僅需使用電子營業執照即可辦理。

  9.加快優化企業網上辦公環境。推廣企業電子印章應用,繼續為新開辦企業免費發放電子印章,鼓勵存量企業辦理電子印章。在市政務服務網上大廳、“京通”小程式等平臺完善企業辦事電子印章功能,重點在政務服務、金融、商務等領域推廣應用,企業使用電子印章即可辦理各類政務服務事項並開展銀行開戶、銀行貸款、合同簽訂、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證明出具等經營活動。

  10.推動外國人來京工作事項網上辦理。搭建外國人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推動簽證、護照、個人身份資訊等數據共用,實現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外國人工作居留許可等業務線上“一網通辦”、線下“一窗辦理”。優化外國人來華邀請函辦理流程,為外國人短期來京提供便利。

  11.提升政策可獲得性。制定與企業生産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政策措施時,應通過網路等多種渠道,廣泛聽取企業意見,併為企業留出不少於30日的適應調整期。2022年8月底前,各級政府門戶網站開設惠企政策專區,發佈助企紓困配套政策及細則,推進政策標簽化管理,便於企業快速準確查詢,並對新出臺的政策同步發佈政策解讀、辦理指南和聯繫方式。首都之窗網站同步提供政策文件的多語種服務。

  三、著力優化企業開辦和經營許可審批

  12.進一步便利企業登記註冊。持續優化登記註冊流程,確保企業開辦1日內完成。優化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服務,動態更新企業名稱數據庫,實時釋放名稱資源;不斷完善企業名稱登記規則,實現名稱自動精準比對,讓企業即時獲取名稱。鼓勵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暢通新興行業企業名稱申報渠道,及時將新興行業納入名稱行業用語庫,為企業順利登記註冊創造條件。

  13.提供企業登記註冊個性化服務。開展企業經營範圍自主公示,建立北京特色經營活動規範條目庫,企業可以在“e窗通”平臺選擇特色經營項目並在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進行公示,展示企業個性化經營活動,為企業推廣特色服務和品牌宣傳創造條件。

  14.提高外資企業開辦便利度。加快推進外籍人員身份認證數據資訊的對接共用,實現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籍人員線上身份認證,推動外資企業設立、變更、登出業務全流程線上辦理。

  15.支援個體工商戶轉變組織形式。2022年9月底前,實現個體工商戶申請轉變為企業事項即時辦結。推動個體工商戶申請轉變為企業時,營業執照變更與食品、藥品、醫療器械、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等經營許可證申請合併辦理。

  16.降低銀行開戶及支付手續費。鼓勵商業銀行對市場主體取消或減少部分賬戶服務、轉賬匯款、票據業務等的手續費用。鼓勵商業銀行對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收開戶手續費、全部銀行賬戶的管理費和年費、網銀工本費,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收或降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安全認證工具的管理費和年費。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對公跨行10萬元以下轉賬按不高於現行政府指導價標準的9折實行優惠。取消支票工本費、挂失費,取消本票和銀行匯票手續費、工本費、挂失費等部分票據業務收費。

  17.提升服務業準入準營便利度。2022年9月底前,對於餐飲、零售、文娛、鄉村民宿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領域,設立企業開辦“一業一證”綜合窗口,實現企業辦理經營許可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證準營。推行消費領域“一業一證”與“證照聯辦”合併辦理,實現企業只需填報一套材料,即可同步取得營業執照和相關經營許可證。

  18.優化食品生産(經營)許可辦理。積極探索利用資訊技術手段開展特殊食品生産許可、餐飲領域食品經營許可遠端核查,允許企業通過視頻等方式提交需核查和整改的內容。

  19.延長涉企經營許可和從業資格期限。對於疫情期間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但仍需繼續生産的,允許企業在市市場監管局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提交符合規定的承諾後自動順延有效期。因疫情影響,本市食品生産企業無法及時換發食品生産許可證(非特殊食品)的,有效期順延6個月;封管控區內企業無法及時換發食品生産許可證(特殊食品)、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順延至封管控解除後30日。封管控區內暫時無法重新進行健康檢查的供水單位、公共場所經營單位、消毒産品生産企業相關從業人員,其健康證明視為繼續有效,但應在封管控解除後30日內進行健康檢查。封管控區內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無法及時換證的,有效期順延至封管控解除後45日。設立疫情期間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或延期復審緩衝期,緩衝期內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屆滿的,申請人仍可向考核發證機關申請復審或延期復審。

  20.實施歇業備案制度。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各類市場主體因受公共衛生事件、事故災難、自然災害等因素影響經營困難的,可自主決定歇業,通過“e窗通”平臺或市、區政務服務大廳提交備案申請書和承諾書,登記機關即時辦結。歇業期間,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繫、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不視為違法行為;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可在1%-4%範圍內申請降低比例繳存或緩繳住房公積金。歇業期限屆滿前,市場主體可隨時申請恢復經營;歇業期限屆滿,視為自動恢復經營,無需另行申請。

  四、大力支援企業拓展業務加快發展

  21.加大中小微企業參與政府採購支援力度。2022年8月底前,完善政府採購工程招標文件示範文本,增加預留中小微企業份額、給予價格扣除優惠等內容。將政府貨物採購和服務採購項目給予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優惠幅度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分包的,將價格扣除優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

  22.全面推行企業涉稅業務網上辦理。持續擴大“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覆蓋面,實現申報納稅、發票開具、申請退稅等全部企業稅費業務“網上辦”。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積極爭取在京試點推行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24小時線上免費為企業提供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開具、交付、查驗等服務,實現發票業務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

  23.壓減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審批時限。對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稅務局申請辦理延期,稅務部門當日完成延期申報審批,9個工作日內完成延期繳納稅款審批。

  24.進一步優化出口退稅網上辦理流程。優化企業出口退稅辦理流程,企業通過稅務資訊系統、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申報出口退稅時,系統自動調用出口貨物報關單和購進出口貨物發票資訊,實現全部出口退稅申報資訊“免填報”。將正常出口退稅業務平均辦理時間壓減至6個工作日以內,對出口退稅信用好的企業階段性實行3個工作日內退稅到位。

  25.提升高新技術貨物通關效率。優化進口貨物查驗模式,對於不宜在口岸海關監管區實施進境查驗的真空包裝、防光包裝、恒溫存儲等高新技術貨物,允許在企業提供的符合條件的目的地,實行海關風險布控查驗,有效降低貨物質損風險。

  26.提升房屋交易便利度。擴大不動産登記“全程網辦”業務範圍,實現個人與企業間存量房屋交易、涉及外籍人員房屋交易全流程線上辦理。著力解決疫情期間出行不便、看房難問題,優化不動産登記網上資訊查詢功能,提供房屋面積、用途、抵押、查封、預告登記、異議登記以及地籍圖等資訊服務,逐步實現“以圖查房”功能。在“京通”小程式上提供不動産登記辦事服務,實現抵押登出登記、房屋贈與、夫妻間轉移登記等事項“掌上辦”。

  27.加強二手車交易管理和服務。2022年9月底前,制定本市二手車交易過戶流程指引,明確交易過戶環節、辦理方式、辦理時限、所需材料等標準和條件,統一向社會公開,便於交易雙方查詢。全面優化二手車查驗車輛、訂立合同、審驗車輛手續、列印過戶發票、交費、變更行駛證登記證等環節,取消過戶發票工商驗證事項。在全市各交易市場提供“一站式”交易服務,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根據市場交易量增設二手車交易轉讓登記窗口,提高二手車交易效率。

  28.優化車駕管業務線上服務。完善機動車駕駛人線上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服務,允許疫情期間暫時無法提供體檢證明的機動車駕駛人採取“容缺受理”方式申請換證,並於2022年12月底前補交體檢證明。完善車輛資訊線上查詢功能,線上上查詢車輛違章、年檢等資訊基礎上,增加車輛查封狀態查詢功能。

  29.調整市場主體資訊公示管理措施。對因疫情影響未按時申報2021年度年報的市場主體,免予相關行政處罰。2022年9月底前完成2021年度年報申報的市場主體,不予執行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等措施。

  30.簡化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移出手續。對因疫情影響暫時失聯或未按規定及時申報年報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進一步簡化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移出程式,對於能通過市場監管部門資訊系統查詢到相關違規行為已糾正的,企業無需提交證明材料。對於已變更地址或完成年報申報手續的,在受理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移出。對於企業能夠通過提供有關材料證明其在原登記住所開展經營活動的,自查實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理移出。

  31.拓展企業信用修復渠道。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符合條件的失信企業,實現“能修盡修”“應修必修”。對由於疫情原因接受行政處罰並被公示的企業,2022年9月底前在信用中國(北京)網站開通“信用豁免申請”服務,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部門核實認定後,不予納入不良信用記錄。對因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個人延期還貸等失信行為,由銀行等機構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根據該企業或者個人的實際情況進行認定後,可採取不報送逾期還款記錄、已經報送的予以調整、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等3種措施。2022年9月底前,在信用中國(北京)網站開設破産重整企業信用修復“一口申報”渠道,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對於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計劃的企業的信用修復申請予以及時辦理。

  五、保障措施

  32.加強統籌協調。優化營商環境是助企紓困、穩定經濟增長的重要舉措,各項措施牽頭部門要加大工作統籌力度,各區、各有關部門密切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主動作為、深化改革,聚焦企業反映的急難愁盼問題,加大協調解決力度,為企業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産創造良好環境。

  33.明確部門職責。各區、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進一步細化落實改革舉措,制定任務臺賬,加快出臺配套政策,紮實推進各項措施落地,及時跟蹤評估政策實施效果,切實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

  34.及時廣泛宣傳。加強政策宣傳解讀,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路等渠道,採取“一圖讀懂”、政策問答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解讀,確保企業群眾“聽得懂”“用得好”。切實加強一線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不斷提高業務水準和服務意識。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體政策措施有明確實施期限的,從其規定)。如國家出臺同類政策,按照“取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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