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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12-13
  6.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8〕4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12-1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8年 第47期(總第587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北京市關於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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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辦發〔2018〕47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北京市關於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發展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2月13日


北京市關於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發展,持續提高醫學教育品質,促進醫學人才隊伍建設與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相協調,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牢把握黨的教育方針和衛生健康工作方針,始終將醫學教育和人才培養擺在衛生健康和教育事業發展的戰略地位,遵循醫學教育規律和醫學人才成長規律,深化醫學教育綜合改革,完善醫學教育體系,推進育人方式、辦學模式、管理體制、保障機制改革,為建設健康北京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二)主要目標

  到2020年,醫學專業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和繼續教育制度較為完備,以拔尖創新醫學人才培養為引領、應用型醫學人才培養為主體、定向醫學生培養為補充的醫學專業人才培養體系更加健全,全科、兒科、精神科、公共衛生等緊缺人才培養得到全面加強,藥學、護理、康復治療等醫學相關專業人才培養協調發展,培養品質全面提升,對衛生健康事業的支撐作用明顯增強。

  到2035年,醫學教育改革發展的政策環境更加完善,終身學習制度全面實施,醫學教育和人才培養品質達到較高水準,醫學人才隊伍滿足健康北京建設需要。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拔尖創新醫學人才培養

  支援舉辦醫學教育的高等學校,依託國家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項目,深入實施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本科起點長學制醫學人才培養項目,在國家下達的招生指標額度內,每年新增研究生招生指標向醫學專業傾斜。鼓勵引導高等學校開展國內外聯合培養和對外短期交流,探索醫學專業學位和學術學位雙博士(MD/PhD)培養、學術學位本碩博連讀培養機制,着力培養臨床與生命科學等多學科交叉複合型創新醫學人才。完善博士後培養制度,深入實施“高創計劃”“海聚工程”等人才計劃,吸引醫學領域優秀傑出人才。

  (二)加強應用型醫學人才培養

  改革完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專業院校教育和畢業後教育制度,健全完善“5+3+X”(5年本科教育+3年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或3年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X年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或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應用型醫學人才培養體系。爭取國家學位培養改革試點政策,在國家下達的招生指標額度內適度增加全科、兒科、精神科等緊缺醫學專業本碩連讀研究生培養規模。加強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臨床能力培養,可將臨床經驗總結、臨床療效評價、文獻綜述、臨床研究報告等作為論文申請學位。加快推進醫學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改革試點,着力加強專科臨床能力訓練。建立健全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和考核體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自主培訓人員為主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機制,穩步推進神經外科、心血管、呼吸與危重症等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加快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與住院醫師、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互認進程。

  高等學校要強化醫學專業5年制本科教育的基礎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和醫德培養貫穿教育教學全過程,推動人文教育和專業教育有機結合,引導醫學生將預防疾病、解除病痛和維護群眾健康權益作為自己的職業責任。統籌優化通識教育、基礎教育、專業教育,推動基礎與臨床融合、臨床與預防融合,規範臨床實習管理,開展基於器官/系統的整合式教學和基於問題的討論式教學,着力培養合格的應用型醫學人才。結合實際,按需做好定向醫學生培養,利用5至10年時間,為院前急救機構定向培養100名臨床醫學本科生,為區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定向培養500名預防醫學本科生;利用8至10年時間,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村衛生室定向培養1000名臨床醫學本科生和800名臨床醫學專科生。

  (三)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

  具備條件的高等學校在國家下達的招生指標額度內適度增加本碩連讀的中醫學、中藥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規模,提高優秀中醫藥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的比例。構建服務生命全周期的中醫藥學科專業體系,推進中醫藥養生保健等方面人才培養。利用5至8年時間,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村衛生室定向培養400名中醫學專業醫學生。健全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促進醫學專業博士學位培養與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相結合,完善中醫藥師承和畢業後教育制度。建立完善“西學中”制度,利用3年左右時間,培養“西學中”領軍領銜學者20名、骨幹人才100名,有效帶動中醫藥人才培養。支援民族醫藥發展,鼓勵有條件的高等學校開展民族醫藥研究生教育。

  (四)統籌推進護理等醫學相關專業人才培養

  大力發展護理(含助産,下同)、檢驗、影像、康復治療、藥學、衛生資訊等醫學相關專業本科教育,按需發展護理高等職業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支援高等學校探索護理專業學位研究生和有限處方高級執業護士的協同培養。完善臨床藥學、檢驗技術、康復治療、護理等醫學相關專業學生畢業後規範化培訓制度。利用5至10年時間,為本市農村地區定向培養600名康復治療、檢驗、影像等醫技人才。大力培養醫養結合長期照護人才。重視和加強衛生管理專門人才教育和培養,健全學士、碩士和博士等多層次學位制度,推進首都衛生管理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

  (五)鞏固完善繼續醫學教育

  強化全員繼續醫學教育,健全終身學習體系。探索建立崗位能力標準和評價體系,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將繼續醫學教育合格作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聘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據或條件。建設市級繼續醫學教育基地和繼續醫學教育學習平臺,發展“網際網路+繼續教育”和遠端培訓,提高繼續醫學教育的可及性。鼓勵支援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多種方式參加繼續醫學教育,多種途徑提升學歷教育層次,掌握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和新方法,不斷提高技術水準。規範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實施和學分授予辦法,加強監督管理,促進繼續醫學教育規範有序發展。

  (六)加強醫學院校和臨床教學基地建設

  嚴格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建設好高等學校的附屬醫院和教學醫院。支援舉辦醫學教育的高等學校建設特別是學科建設。實施臨床教學能力提升行動計劃,2020年底前對承擔高等學校臨床教學和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任務的醫院全面開展臨床教學基地評估工作,建設一批市級臨床教學示範基地、臨床技能培訓考核示範中心和示範教學門診。醫院承擔臨床教學的主體責任,要健全組織管理體系,配齊教學管理人員,選拔符合條件的人員從事臨床教學工作,並將臨床教學任務完成情況納入醫院內部績效考核和職稱評聘。根據臨床教學需要,醫院設立大內科和大外科主任職位,加強大內科、大外科等教研室建設,逐步建立教學門診等臨床教學單元。鼓勵有條件的醫院建立綜合病房用於臨床教學。健全教學督導體系,加強見習實習、教學查房、臨床帶教等過程管理。醫學院校要加大對臨床教學的投入,支援附屬醫院和教學醫院改善臨床教學條件。

  (七)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改革完善高等學校教師和醫院臨床教師的培養和使用激勵機制。建立完善教學基本能力標準,開展師資培訓。設立醫學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開展教育教學改革研究。加強醫學教育國際交流合作,選送優秀骨幹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到國內外一流高等學校學習深造,引進優秀海外學者到高等學校和醫院專兼職從事醫學教育、研究和管理工作,不斷提高醫學教育和人才培養品質。

  (八)強化醫學教育品質評估

  建立健全醫學院校本科教學品質常態監測機制和醫學畢業生品質監測數據庫,積極推進醫學院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及專業認證工作,適時開展高等職業學校護理、康復治療等專業的品質評估。持續推進住院醫師、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第三方評估。加強教育教學管理資訊平臺建設,逐步實現教育培訓全程信息化管理和實時動態考核評估。

  (九)促進醫學教育協調發展

  推進本市行政區域內高等學校醫學教育學分互認,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用。加強京津冀地區高等學校在醫學人才培養及科學研究等方面的交流合作,逐步實現區域協同發展。加大高等學校對口支援貧困地區醫學教育工作力度,落實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對口支援任務。

  (十)完善人才激勵機制

  在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基礎上,按照國家部署,持續推進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薪酬制度改革。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以及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目標完成情況、服務品質、成本控制、重點緊缺專業臨床能力建設、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考核結果,合理確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薪酬水準和績效工資總量,分配向高危崗位、創新崗位、高勞動強度和農村偏遠地區崗位傾斜。完善績效管理體系和內部分配機制,醫生收入不得與藥品、耗材等醫療收入掛鉤,公共衛生和全科、兒科、産科、精神科、病理等臨床緊缺專業醫務人員的收入水準不低於本單位同級別醫務人員。落實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對高級職稱實行單獨分組、單獨評審;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經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考試通過的可直接聘任中級職稱。落實公立醫院用人自主權,對急需的優秀人才、緊缺專業人才以及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可由醫院採取面試、組織考察等方式公開招聘。探索優秀醫學畢業生到本市醫療衛生緊缺崗位工作的激勵機制。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醫學教育管理協調機制

  建立由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中醫管理局等相關部門參加的市醫學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全市醫學教育工作,協調解決醫學教育和人才培養使用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健康委。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與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和軍隊等有關單位的溝通,促進央地、軍地醫學教育共建、融合發展。

  (二)建立醫學教育供需匹配機制

  加快建設衛生健康人力資源資訊系統,開展醫學人才現狀分析和需求預測,定期發佈首都醫學教育人才培養報告。建立市教育、衛生健康部門和學校間的定期會商機制,優化高等學校學科專業結構,堅持按需招生、以用定招,逐步實現招生、人才培養與就業有效銜接。充分發揮高等學校、行業學(協)會在醫學教育和人才培養中的重要作用,合作開展戰略諮詢研究,為醫學教育改革發展提供智力支援。

  (三)加大經費投入力度

  積極發揮財政投入的引導和激勵作用,調動社會、醫療衛生機構、個人出資的積極性,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續的醫學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根據培養成本等情況,完善經費保障動態調整機制,探索建立以培養品質、績效管理為導向的經費撥付方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央屬院校承擔本市醫學教育和人才培養委託任務的,市財政按照央地共建項目給予資金支援。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補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逐步實現住院醫師生均公用定額與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生均定額同等標準、參加規範化培訓的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生活補助與同等條件住院醫師的基本工資同等標準;建立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補助機制。適時調整醫學類專業生均定額撥款標準,完善免費定向醫學生培養經費補償機制。

  (四)加強考核獎懲

  建立健全常態化考核機制,重點考核醫師和護士資格考試通過率、規範化培訓結業考核通過率、學校和臨床教學基地評估認證結果等內容,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將臨床教學基地醫學教育和人才培養工作作為公立醫院績效考核以及院長年度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指標,考核成績突出的,在教育和衛生健康系統表彰活動中優先考慮;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的停止臨床教學基地招生資格。

  (五)營造良好環境

  通過多種形式宣傳解讀醫學教育改革發展政策和措施,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增進醫學生、醫務人員、醫學教育工作者和社會公眾對醫學教育改革發展的理解,營造全社會尊醫重教,關心和支援醫學教育和人才培養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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