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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人事工作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7-12-01
  6. [發文字號] 京商務交字〔2017〕245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01-1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8年 第6期(總第546期)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北京市婦女聯合會 北京市總工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和規範家政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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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商務交字〔2017〕245號

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社保部、商務部等17個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印發〈家政服務提質擴容行動方案(2017年)〉的通知》(發改社會〔2017〕1293號)有關精神,進一步促進和規範我市家政服務業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於進一步促進和規範家政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北京市婦女聯合會

北京市總工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

2017年12月1日

  (聯繫人:市商務委王喜艷;聯繫電話:87211852)

關於進一步促進和規範家政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發展家庭服務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0〕43號)、《家庭服務業管理暫行辦法》(商務部令2012年第1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社保部、商務部等17個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印發〈家政服務提質擴容行動方案(2017年)〉的通知》(發改社會〔2017〕1293號)和《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務業品質行動計劃》(京政發〔2015〕4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就進一步促進和規範本市家政服務業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習近平總書記兩次視察北京重要講話精神為根本遵循,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要求,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政策扶持、規範發展的原則,堅持問題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支援家政服務行業模式創新,完善政策扶持體系,加強事中事後部門協同監管,推進本市家政服務業規範化、連鎖化、便利化、品牌化、職業化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家政服務的品質需求。

  二、建設目標

  大力推進本市家政服務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行業創新發展、企業誠信自律、人員素質提升、服務管理規範”為建設重點,補齊家政服務供給短板,優化家政服務供給結構,創新家政服務行業發展模式,完善政策支援體系,逐步形成權責一致、分工明確、運作高效的行業監督管理體系,建立崗前有培訓、服務有合同、品質有標準、監管有平臺、工作有保險、維權有渠道、糾紛有調處、權益有保障的誠信管理體系和服務保障體系,加快構建與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相適應的北京家政服務體系。

  三、主要任務

  (一)鼓勵家政服務業模式創新

  1.推進家政服務新業態。一是鼓勵家政服務企業開發、開放自有服務平臺,允許相關企業共用平臺技術,整合各企業資源。二是鼓勵各類平臺引入家政服務版塊,以O2O等多種方式進行家政服務交易,使家政服務的供給渠道更直接、更廣泛、更透明。三是鼓勵各類市場主體發展共用家政服務平臺,充分利用計時型家政服務從業人員的閒時資源,匹配從業人員與消費者的供需要求,實現單一從業人員為多個消費者提供家政服務的功能。(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分工負責)

  2.鼓勵示範創新發展。鼓勵和支援家政服務企業通過多種方式整合服務資源,擴大服務規模。合理佈局,統籌開展家政服務示範站建設,力爭用三年的時間,在全市創建10家大型示範性家政服務企業、100家中小型規範化家政服務企業和100個家政服務示範站。鼓勵規範化、連鎖化、品牌化家政服務企業與社區對接。(市商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社會辦、市財政局分工負責)

  3.探索依法引進外籍家政服務人員。貫徹落實公安部支援北京創新發展20項出入境政策措施中“已獲得在華永久居留資格或持有工作類居留許可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和港澳高層次人才,提供個人擔保和雇傭合同,可以為其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務人員申請相應期限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注“家政服務”)”的條款,優化服務流程,公佈服務標準,做好引進外籍家政服務人員的各項服務工作。(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商務委分工負責)

  (二)進一步完善家政服務政策支援體系

  4.支援家政服務品牌建設。定期發佈包括家政服務企業在內的《北京生活性服務業品牌連鎖企業資源庫》。對品牌連鎖家政服務企業,在滿足工商登記註冊場所要求的前提下,經市提高生活性服務業品質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函告市工商局,工商部門應予以正常辦理企業的登記註冊手續。(市商務委、市工商局分工負責)

  5.支援培育一批“規範化、連鎖化、品牌化”家政服務企業。充分利用現有政策,支援家政服務連鎖企業、相關社會團體開展規範化、連鎖化、便利化、品牌化、職業化建設項目,重點支援連鎖網點建設、軟體開發、網站建設及其配套設備設施改造、購置等內容;支援連鎖家政服務企業開展拓展服務能力項目,重點支援輸入輸出基地的裝修改造、設備購置、信息化建設等內容。對符合條件的連鎖家政服務企業固定資産投資給予支援。(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分工負責)

  6.從業人員根據需要進行崗前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根據工作性質和內容以及所服務家庭的需求進行崗前健康體檢。從事健康體檢的醫療機構應提供規範的服務,明示收費標準,體檢報告參照醫療機構門診病歷管理的相關規定處理。(市商務委、市衛生計生委分工負責)

  7.鼓勵支援開展崗位技能素質提升工程。鼓勵本市家政服務企業開展崗位技能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和技能水準。開展以賽代訓提升崗位技能活動。把家政服務列為“春潮行動”實施重點。組織實施好“巾幗家政服務”專項培訓工程。推動有條件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開設家政相關專業,大力開展訂單式培訓和在職培訓。落實各項培訓補貼政策。(市商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教委、市財政局、市婦聯分工負責)

  8.積極落實、研究相關優惠政策。落實家政服務企業由員工制家政服務員提供的家政服務免征增值稅的政策。積極鼓勵家政服務企業實行員工制管理。(市國稅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分工負責)

  9.鼓勵開展春節家政服務市場保供活動。春節期間,鼓勵和支援本市一批“規範化、連鎖化、品牌化”家政服務企業採取多種措施,吸引京外家政服務員進京服務,鼓勵在京家政服務員錯峰返鄉、留守在服務崗位,緩解春節期間北京家政服務市場供應緊張狀況,有效保障春節家政服務市場供應。(市商務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分工負責)

  10.鼓勵搭建從業人員輸入輸出對接平臺。進一步加強與來京家政服務從業人員主要來源地政府部門的聯繫,建立合作機制。將家政扶貧作為精準扶貧的抓手,着力予以推進。鼓勵和支援家政服務企業與外埠輸出基地合作辦學,開展訂單式技能培訓,提高家政服務從業人員職業素質和技能水準。(市商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總工會、市婦聯、市財政局分工負責)

  11.支援從業人員投保商業保險。鼓勵家政服務企業為從業人員投保家政服務員職業責任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重大疾病險等商業保險。(北京保監局、市商務委分工負責)

  (三)建立健全家政服務行業監督管理體系

  12.加大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的宣貫力度。大力開展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和貫徹,加強對現行有效的家政服務行業相關標準、規範的宣傳貫徹工作力度,使管理部門-行業協會-服務企業-從業人員對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範能夠做到知曉、理解、遵守、執行,切實維護各方權益。積極推行家政服務企業實施公開的産品和服務標準。鼓勵企業實行更高水準的服務標準和行為規範,推動家政服務業向高標準、高品質、高水準發展。(市商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質監局、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社會辦、各區相關部門分工負責)

  13.加強監督執法。開展家政服務市場清理整頓,嚴厲打擊侵害消費者和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建立健全違法違規行為預警防控機制,完善多部門綜合治理聯動機制。家政服務企業應遵守《北京市新增産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及相關規定設立,必須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並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挂有關證照;經營涉及中介服務的,應取得人社部門核發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介紹家政服務人員)。(市商務委、市工商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分工負責)

  14.實現家政服務從業人員全程可追溯。家政服務企業聘用從業人員時,應建立從業人員檔案及資訊數據庫;建設全市家政服務查詢系統,記錄從業人員基本資訊及從業經歷資訊。試點推行家政服務員到府服務卡制度,實現家政服務全程可追溯。(市商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分工負責)

  15.嚴格規範家政服務企業行為。鼓勵家政服務企業使用家政服務合同示範文本,依法與員工制從業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服務規程和規章制度,規範企業(單位)經營管理和用工行為。(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務委、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分工負責)

  (四)建立家政服務誠信服務體系

  16.開展誠信教育活動和企業文化建設。大力開展家政服務企業誠信經營教育、家政服務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家政服務企業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業務活動管理。探索建立家政服務企業、從業人員信用記錄,發佈家政服務信用“紅黑榜”,並納入市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推進開展信用聯合獎懲,對嚴重失信家政服務企業依法依規採取行政性約束或懲戒措施。(市商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民政局、人行營業管理部分工負責)

  17.完善行業自律機制。充分發揮本市家政服務行業相關協會在監管、服務、協調、維權、規範和指導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引導行業協會和企業加強與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合作,開展家政服務矛盾糾紛調解。積極開展家政服務企業星級評定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商務委、市婦聯、市總工會分工負責)

  18.依法建立工會、婦聯和共青團組織。充分發揮工會、婦聯和共青團組織作用,推動在家政服務行業和企業建立工會組織,依法開展工資集體協商。進一步擴大婦聯、共青團組織對家政服務從業人員的組織覆蓋,做好家政服務從業人員權益維護工作。(市總工會、市婦聯、團市委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進一步加強溝通協調和資訊共用,有效推動行業發展。各單位要按各自分工,承擔促進和規範本市家政服務業發展的相關職責,協調解決家政服務業發展中的突出問題,推動各項工作的落實。(各相關部門分工負責)

  (二)加強統計監測

  進一步加強家政服務業統計調查工作,完善統計調查方法和指標體系,健全統計調查制度,為政府相關決策提供服務。(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市商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分工負責)

  (三)搭建家政服務行業監管服務平臺

  對北京家政服務網進行升級改造,建立以大數據、雲平臺、移動終端為基礎的全市家政服務業監管服務平臺,為全市家政服務業數據匯集和資訊共用、從業人員追溯、家政服務企業信用、統計分析等提供技術支撐。(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統計局、市公安局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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