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職業技能培訓是指面向城鄉全體勞動者,完善從勞動預備階段開始,到勞動者實現就業創業並貫穿其整個學習和職業生涯過程的職業技能培訓政策。以公共培訓機構、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和行業企業為主要載體,以勞動者的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創新培訓為主要形式的培訓體系。
面向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職業,大力開展高技能人才培訓,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給。開展技師、高級技師培訓,對重點關鍵崗位的高技能人才,通過開展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等方面培訓以及技術研修攻關等方式,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專業知識水準、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創新創造能力。支援高技能領軍人才更多參與國家科研項目。同時還要發揮高技能領軍人才在帶徒傳技、技能推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支援勞動者憑技能提升待遇,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待遇相統一的激勵機制。指導企業不唯學歷和資歷,建立基於崗位價值、能力素質、業績貢獻的工資分配機制,強化技能價值激勵導向。制定企業技術工人技能要素和創新成果按貢獻參與分配的辦法,推動技術工人享受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有關政策,鼓勵企業對高技能人才實行技術創新成果入股、崗位分紅和股權期權等激勵方式,鼓勵憑技能創造財富、增加收入。落實技能人才積分落戶、崗位聘任、職務職級晉陞、參與職稱評審、學習進修等政策。支援用人單位對聘用的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比照相應層級工程技術人員確定其待遇。完善以國家獎勵為導向、用人單位獎勵為主體、社會獎勵為補充的技能人才表彰獎勵制度。
加大職業技能培訓經費保障,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投入機制,通過就業補助資金、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社會捐助贊助、勞動者個人繳費等多種渠道籌集培訓資金。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職業教育的捐贈,依照稅法相關規定在稅前扣除。鼓勵社會捐助、贊助職業技能競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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