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解讀 > 政策問答 > 職場人最關心的“最低工資標準”
什麼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哪些錢不含在最低工資標準內?

  1、勞動者在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2、勞動者應得的加班、加點工資;

  3、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4、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其他收入。

最低工資標準影響生活的到哪些方面?

  1、加班費

  隨着最低工資的提高,加班工資的最低計算基數、社保費的最低計算基數也要提高。加班工資的計算至少應該以最低工資為基數計算,平時、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至少是最低工資標準按照小時或者天數折算後的1.5倍、2倍、3倍。

  2、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待遇也和最低工資掛鉤。單位和本人繳費,滿一年、不到十年的,失業保險待遇是最低工資標準的70%。滿十年以上是最低工資標準的80%。所以最低工資一旦上調,那麼失業期間的待遇也會相應增加。

  3、試用期工資

  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7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或建立勞動關係後,試用、熟練、見習期間,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單位應當支付其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後,按最低工資標準領取的試用期工資也將提高。

  4、休帶薪假

  正常情況下,公司都會有一些帶薪假期,比如年假、病假、産假、工傷假等,如果基本工資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設定的話,那麼休帶薪假的時候就只能拿最低工資。

  5、停工、停産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2條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産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目前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是什麼?

  依照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1年6月11日發佈的《關於調整北京市2021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京人社勞發〔2021〕77號)要求,自2021年8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不低於12.64元、每月不低於2200元,調整到每小時不低於13.33元、每月不低於2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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