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性幼兒園”是一個新生概念,它至少包括三個類型的幼兒園:一是公辦幼兒園;二是集體或單位舉辦的公辦性質幼兒園;三是提供普惠性服務的民辦幼兒園。
(一)加強日常監管。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運用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做好普惠性幼兒園的數據統計與運作監管工作;要在日常工作中按月開展對普惠性幼兒園安全、品質方面的常態化督查,實現動態監管。
(二)加強督導評估。市區兩級教育督導部門將普惠性幼兒園納入督導評估體系,定期對普惠性幼兒園的辦園品質開展督導評估。區級責任督學要對普惠性幼兒園、社區辦園點、幼兒班進行經常性督導。
(三)加強財務管理。普惠性幼兒園要建立健全財務會計、資産管理制度,定期公開經費收支情況,依法接受政府財務審計。區教育行政和財政部門要健全普惠性幼兒園的資産財務監管機制,提高獎補資金使用效益,對幼兒園弄虛作假、騙取、挪用補助資金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取消該園享受財政補助資格,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加強社會監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佈普惠性幼兒園名單、財政扶持經費及收費情況等,並開通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申報普惠園認定需達到兩個條件:
1.登記性質為非營利性。
2.在北京市幼兒園辦園品質督導評估中評價結果獲得C類及以上。
在本辦法出臺前已認定為普惠性幼兒園的,在參與新辦法評估前維持原有認定。
新開辦的幼兒園,自招生開始,可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其條件基礎和管理情況,暫定辦園品質臨時類別,臨時類別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臨時類別有效期為一年。
一是達到市教委規定辦園基本標準;
二是面向社會大眾招生;
三是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或接受政府指導價。
因此普惠性幼兒園一定是公益的、有品質的幼兒園,其收費將不高於同類公辦幼兒園的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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