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醫生不是私人醫生。
家庭醫生是指對服務對象實行全面的、連續的、有效的、及時的和個性化醫療保健服務和照顧的新型醫生。
家庭醫生是指具有全面系統的預防、保健、醫療、康復知識,具有較強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工作協調能力,能提供及時、有效服務的,對工作認真負責,對人們非常熱情的新型醫療顧問和健康管理者。
家庭醫生也叫全科大夫,其以家庭醫療保健服務為主要任務,提供個性化的預防、保健、治療、康復、健康教育服務和指導,使您足不出戶就能解決日常健康問題和保健需求、得到家庭治療和家庭康復護理等服務。
現階段家庭醫生主要包括: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註冊全科醫生(含助理全科醫生和中醫類別全科醫生),具備能力的鄉鎮衛生院醫師、鄉村醫生和中醫類別醫師;
執業註冊為全科醫學專業或經全科醫生相關培訓合格、選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點執業的在崗臨床醫師;
經全科醫生相關培訓合格的中級以上職稱退休臨床醫師。
原則上每名家庭醫生簽約人數不超過2000人。
居民可攜帶本人醫保卡,就近選擇居住地所屬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社區衛生服務站辦理簽約手續,與家庭醫生簽訂服務協議書。
居民或家庭可以自願選擇1個家庭醫生團隊簽訂服務協議。服務協議將明確簽約服務的內容、方式、期限和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每次簽約的服務周期原則上為一年,期滿後居民可根據服務情況選擇續約,或另選其他家庭醫生團隊簽約。
家庭醫生團隊為居民提供約定的簽約服務,根據簽約服務人數按年收取簽約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付費等方式共同分擔。
家庭醫生團隊應當結合自身服務能力及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情況,為簽約居民提供以下服務:
基本醫療服務。
公共衛生服務。
健康管理服務。
健康教育與諮詢服務。
優先預約服務。
優先轉診服務。
出診服務。
藥品配送與用藥指導服務。
長期處方服務。
中醫藥"治未病"服務。
各地因地制宜開展的其他服務。
現階段,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重點人群包括:老年人、孕産婦、兒童、殘疾人、貧困人口、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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