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北京公安交管部門核發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不區分駕駛證準駕車型,也不區分是否為營運車輛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未滿12分且符合申請條件的,都可以參加學法減分,並按照其最高準駕車型參加相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
目前,我市僅開通通過網上學習考試減免記分。機動車駕駛人註冊並登錄"交管12123"APP,通過"學法減分"模組,參加網上學習(3日內累計學滿30分鐘,每次不少於5分鐘)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1分,不涉及罰款減免,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最高減免6分。
沒有次數限制。但是,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減免記分分值達到6分後將不能繼續參加學法減分。
不可以。學習滿30分鐘之後,申請人可以選擇立即考試或者繼續學習。選擇繼續學習的,也只算作一次考試機會。一輪學習考試結束之後,申請人才能再進行下一輪的學習和考試,不能一次性累積學習時間來換取考試次數。
不可以。申請學法減分,必須在當前記分周期內有記分,且沒有不能申請學法減分的情形。在當前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的,不能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
不是。"駕駛證的記分提高到18分"是對"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改革措施的誤讀。減免記分是在機動車駕駛人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不是在處理交通違法時作不記分處理,更不能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不能將"每個記分周期可以減6分"理解為將記分周期內的滿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不可以。必須在完成學習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申請參加考試。
考試時間為20分鐘,每題答題時間最長60秒。系統將隨機從題庫中抽取20題,題型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答對18道題及以上為合格,答錯或者未答累計3題的,系統自動判定考試不合格並退出考試。考試未通過的,可以在24小時內申請補考,補考以2次為限。
會影響。如果用手機學習和考試的過程中因接打電話或其他原因切換出當前界面,學習或考試將會被中斷。
以下情形,也將導致學習、考試不通過:一是隨機抓拍時未採集到人像的;二是人臉識別比對未通過的;三是實人認證未通過的;四是從事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考試無關活動情形的。
在收到審核結果後24小時內申請復核。公安交管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復核完畢,並告知復核結果。
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24小時內申請復核。公安交管部門在收到復核申請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並告知復核結果,復核申請僅限一次。
將作廢駕駛人該記分周期內學法減分記錄,恢復已減免記分,並將駕駛人列入黑名單庫;3個記分周期內,公安交管部門不再受理其學法減分申請;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不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需要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不需要。在一個記分周期內通過"學法減分"記分為零的,可免於參加本年度駕駛人審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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