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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電動自行車?

  電動自行車:是指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車的基礎上,安裝了電機、控制器、蓄電池、轉把閘把等操縱部件和顯示儀錶系統的機電一體化的個人交通工具。電動自行車按照其最高設計車速等規定屬於非機動車,按照非機動車相關政策進行管理。

  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1905/t20190522_61586.html

哪些電動自行車能登記掛牌?

  一是北京市增值稅正規發票

  二是電動自行車合格證

  三是所有人身份證明

  四是只有在工商目錄裏有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方能上牌證。

  《電動自行車生産企業與産品目錄》查詢 http://gsj.beijing.gov.cn/zwxx/tzgg/)

  溫馨提示:車輛所有人應於2019年4月30日前到本市任意非機動車登記站辦理車輛登記註冊業務。

缺失手續的電動自行車怎麼辦?

  對於2018年11月1日之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未在《電動自行車生産企業與産品目錄》內的,車輛所有人應當在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期間,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領臨時標識。

外觀類似的蓄電池車輛都是電動自行車嗎?

  答案是否定的! 市場上銷售的電力驅動且最高設計車速大於20km/h輕便摩托車就容易魚目混珠。

  輕便摩托車:無論採用何種驅動方式,其最高設計車速不大於50km/h,且若使用內燃機,其排量不大於50ΜL的兩輪或三輪車輛,包括兩輪輕便摩托車和三輪輕便摩托車,但不包括最高設計車速不大於20km/h的電驅動的兩輪車輛。

  因此: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最高設計車速大於20km/h的輕便摩托車屬於機動車按照機動車相關政策進行管理。

電動自行車上路規定有哪些?

  懸掛號牌、臨時標識,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擋、污損

  不得使用偽造、變造的行駛證、號牌、臨時標識,不得使用其他電動自行車的行駛證、號牌、臨時標識;

  制動、鳴號、夜間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性能正常。

  駕駛人年滿16周歲;

  成年人可以在駕駛人座位後部的固定座椅內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兒童;

  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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