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解讀 > 政策問答 > 北京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相關問答
是否需要個人申請?

  不需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不需要個人申請,也不需要繳納額外費用。

報銷範圍是什麼?

  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員,享受上一年度 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待遇 (點擊查看)後,基本醫保政策範圍內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扣除醫療救助金額後,超過起付線(不含)的部分,納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範圍。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標準是什麼?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為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中20%低收入戶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2020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為30404元。

  起付線(不含)以上符合大病保險報銷範圍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實行分段累計報銷。其中,5萬元(含)以內部分,大病保險基金支付60%;5萬元(不含)以上部分,大病保險基金支付70%,上不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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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困難群體有傾斜政策嗎?

  有的。北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和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中,低保人員、低收入人員、特困人員和低收入農戶四類困難人員享受大病傾斜政策,大病醫療保障/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各費用段支付比例分別提高5%,上不封頂。

多久報銷一次?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一年報銷一次,次年報銷上年度大病保險費用。

大病保險報銷金額通過什麼方式發放?

  每年年初,市級經辦部門通過資訊系統篩查統計上一年度符合享受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員,各區經辦機構收到相關數據後,將在一個月內(通常在年中)將大病保險報銷金額經銀行代發至參保人員參保社保所(由社保所通知參保人前往領取)或個人銀行賬戶上。


  來源: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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