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北京市智慧財産權保護條例》《智慧財産權保護和運用“十五五”規劃》《北京市“十五五”時期智慧財産權發展規劃》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相關要求,全面加強本市創新主體智慧財産權能力建設,有效提升高價值專利佈局能力和産出品質,以高品質智慧財産權供給引領産業創新發展,依據《北京市智慧財産權扶持資金管理辦法》(京知局〔2026〕99號),制定《北京市高價值專利扶持資金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二、主要內容
《實施辦法》共四章十條,主要包括總則、扶持內容、條件和標準、組織實施、附則等內容。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至第三條)。明確制定《實施辦法》的目的依據、高價值專利定義和扶持對象。
第二章扶持內容、條件和標準(第四條至第六條)。明確規定《實施辦法》設置的三個具體支援方向,分別為支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高價值專利佈局,支援企事業單位等開展高價值專利組合佈局,支援企業開展海外高價值專利佈局。同時明確每個方向的扶持條件、扶持方式和金額。
第三章組織實施(第七條至第八條)。明確規定《實施辦法》的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以及扶持資金組織實施的流程,説明項目申報要求和審核要求。
第四章附則(第九條至第十條)。明確規定《實施辦法》的解釋權、實施日期及效力規定和銜接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