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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業國際傳播力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北京市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業國際傳播力發展資金評審辦法》政策解讀

日期:2026-10-21 15:53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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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加強國際傳播能力建設、推動中華文化國際傳播的系列決策部署,持續提升首都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行業國際傳播能級、品牌影響力和對外輻射力,進一步規範財政資金管理、健全激勵引導機制,結合首都視聽産業國際化發展實際,市廣電局對原有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國際傳播相關管理辦法、評審辦法進行修訂完善,正式制定《北京市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業國際傳播力發展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資金管理辦法》)、《北京市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業國際傳播力發展資金評審辦法》(以下簡稱《資金評審辦法》)。通過制度更新、標準重構,構建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的國際傳播項目獎勵體系,全面夯實首都視聽精品出海長效發展制度保障。

  二、起草過程

  立足行業發展實際、堅持問題導向與目標導向相結合,前期系統摸排全市廣電和網路視聽行業國際傳播現狀、精品項目培育成效、企業出海發展痛點難點,精準梳理原有短板。結合新時代國際傳播工作新形勢、新要求,優化完善評審標準、資金管理規則等,科學劃定資金獎勵範圍、項目類型及年度獎勵導向,全面提升國際傳播力發展資金項目評審、管理工作的專業性、規範性與精準性。文件編制過程中,廣泛徵集行業相關單位意見建議,嚴格履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公平競爭審查法定程式,經過多輪研討修改、打磨完善、層級審議後,正式印發實施。

  三、主要思路

  本次修訂堅持規範透明、系統完善的總體思路,重點優化運作機制、明晰使用導向。

  一是突出精準賦能導向。聚焦精品出海、品質提升、效能升級核心目標,優化文件定位與制度功能,強化資金對廣電視聽國際傳播優質項目的激勵、引導、培育和撬動作用,精準助力首都視聽國際傳播能力建設。

  二是固化規範運作機制。進一步明確資金獎勵核心模式,健全事後獎勵、擇優獎勵、優績優獎的激勵機制,細化完善獎勵標準、適用範圍、評審規則、名額管控等關鍵內容,補齊原有制度條款短板,顯著提升資金使用的規範性、透明度、可操作性。

  三是明晰資金使用邊界。鼓勵資金用於視聽精品海外譯製、版權輸出、國際傳播平臺建設、中外合拍、國際節展交流、跨文化傳播推廣等國際傳播相關工作。

  四是精簡優化制度體系。全面梳理原有制度文本、刪減原重復表述、冗余條款,理順管理流程、評審邏輯、監管鏈條,實現制度文本精煉化、審批流程規範化、日常管理標準化。

  四、主要內容

  《資金管理辦法》全文共設五章二十條,全覆蓋、全鏈條規範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業國際傳播力發展資金的管理制度體系。重點明確獎勵方式、獎勵範圍、重點獎勵方向、申報條件、資金管理、使用規範、監督監管等核心內容,構建覆蓋項目申報、評審認定、資金撥付、使用管理、監督核查的全週期閉環管理制度,確保財政資金規範、安全、高效使用。

  《資金評審辦法》系統規範評審原則、申報範圍、評審主體、評審標準、評審流程、踏勘公示等核心環節,構建了標準化、閉環式的項目評審制度體系。辦法明確確定資料初審、第三方專業審核、專家聯合評審、重點項目實地踏勘、結果公示的全鏈條評審工作機制,全方位規範國際傳播獎勵項目評審流程。嚴格落實公開、公平、公正的評審工作準則,擇優遴選優質出海傳播項目,充分發揮獎勵資金撬動、激勵、賦能作用,全面助推首都視聽國際傳播高品質、精品化、規模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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