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印發了《關於做好軌道交通一體化連通工程規劃管理工作的通知(試行)》(以下簡稱《通知》)。《通知》針對軌道站點與周邊建築連通率偏低存在的多種現實問題,進一步明確軌道交通一體化連通工程的規劃管理工作流程,支撐軌道交通一體化項目高品質規劃實施,現對相關內容進行解讀。
問:《通知》印發的背景和目的是什麼?
答:當前我市軌道交通一體化連通工程建設面臨多主體協調複雜、界面不清晰、利益平衡難度大等現實痛點。為進一步打通軌道站點與周邊地塊、建築的地上地下聯繫,縮短市民出行交通時距,帶動沿線物業增值,激發城市街區活力,發揮軌道交通綜合效益,研究制定了本《通知》。
《通知》堅持規劃引領、公益優先,政府引導、市場參與,底線思維、安全韌性等原則,進一步明確軌道交通一體化連通工程規劃、設計、審批、監督全鏈條規劃管理要求,進一步打通制度堵點,降低項目實施門檻,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連通工程建設,健全我市站城融合配套政策。
問:什麼是軌道交通一體化連通工程,《通知》適用哪些場景?
答:連通工程包括一體化連接通道、軌道交通與周邊建築一體化結建的出入口、風亭等附屬設施,以及為實現一體化連通必要的預留工程等。
適用場景既覆蓋新建軌道交通項目同步實施的連通工程,也鼓勵已運營、在建軌道站點周邊,結合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開展連通工程建設,統籌提升新老站點與周邊用地互連互通水準。同時,既有軌道站點增設、改建出入口等附屬設施工程參照執行,為既有軌道站點更新改造提供了明確的手續辦理路徑。
問:《通知》如何厘清各建設主體職責,保障連通工程高品質建設?
答:《通知》進一步明確相關建設主體建設連通工程的程式和路徑。已納入供地規劃條件的連通要求應由用地建設主體隨建設項目同步實施,按照規劃要求和有關設計規範預留連通工程介面,軌道投資建設主體負責後續連通工程建設。已由一級開發主體實施的預留工程應“帶結構”入市,後續用地建設主體應落實連通責任;已由周邊毗鄰用地實施的預留工程,應納入軌道交通初步設計,後續軌道交通投資建設主體應落實連通責任。
問:《通知》的印發與廣大市民有何關係?
答:《通知》的印發,將推動更多軌道站點和周邊寫字樓、商業綜合體、住宅樓宇地下通道、連廊的實施,強化站點與周邊建築的直接連通。市民出行可不受風霜雨雪、酷暑嚴寒的影響,實現步行接駁更安全、更舒適、更便捷。隨著各類軌道交通一體化連通工程的落地實施,我市軌道站點周邊將形成更加緊湊集約、高效複合、舒適宜人的公共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