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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場監管領域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全文解讀

日期:2026-09-16 17:38    來源: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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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舉報哪些重大違法行為可以獲得物質獎勵?

  舉報以下重大違法行為經查實並結案,屬於《北京市市場監管領域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的獎勵範圍:一是違反市場監管領域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特種設備、工業産品品質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二是違反價格法、打擊傳銷、規範直銷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三是市場監管領域安全生産重大違法行為;四是市場監管其他領域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嚴重危害人民群眾人身、財産安全的重大違法行為;五是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被追究刑事責任且司法機關未給予獎勵的違法行為;六是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給予舉報獎勵的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二、《辦法》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是指什麼?

  重大違法行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作出責令停産停業、責令關閉、吊銷(撤銷)許可證件、較大數額罰沒款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

  三、舉報重大違法行為,按照什麼標準計算獎勵金額?

  舉報重大違法行為,有罰沒款的案件,按照以下標準計算獎勵金額,並綜合考慮涉案貨值、社會影響程度等因素,確定最終獎勵金額,一次性給予獎勵:一是屬於一級舉報獎勵的,按已執行罰沒款的5%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5000元的,給予5000元獎勵;二是屬於二級舉報獎勵的,按已執行罰沒款的3%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3000元的,給予3000元獎勵;三是屬於三級舉報獎勵的,按已執行罰沒款的1%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1000元的,給予1000元獎勵。前述每起案件獎勵金額上限為100萬元。單筆獎勵金額達到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由發放舉報獎勵的市場監管部門商本級政府財政部門確定。

  無罰沒款的案件,一級至三級舉報獎勵金額分別為:5000元、3000元、1000元。

  四、網約配送員可否舉報違法行為?

  《辦法》鼓勵網約配送員等社會公眾舉報具有一定安全風險隱患的違法行為。對查證屬實的不構成重大違法行為的以下舉報,可以給予物質獎勵,具體由區級市場監管部門商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制定並實施:一是未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産經營許可證、不在經營場所加工食品,通過第三方平臺提供餐飲服務的行為;二是違反《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禁止性規定,從事經營性改裝、加裝電動自行車或銷售違法改裝、加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

  五、企業內部舉報人可否獲得獎勵?

  《辦法》鼓勵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工業産品品質安全、特種設備行業、領域和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網路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統稱企業)的內部人員、相關知情人(統稱內部舉報人),向市場監管部門實名舉報市場主體涉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隱患。內部人員指的是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的人員;相關知情人指的是在一年內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存在業務聯繫以及臨時聘用的人員等。

  內部舉報人可以通過全國12315平臺、北京市12315熱線,或者本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含藥品監管部門)公佈的接收舉報渠道提出。食品領域企業內部舉報人可以通過全國食品安全內部知情人舉報系統向市場監管部門提出舉報。內部舉報人提出舉報獎勵訴求的,應當提供真實身份證件、有效聯繫方式以及與被舉報人存在雇傭關係等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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