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服務 > 政策解讀

《2026-2027年北京市商務跼踀進餐飲、超市等業態高品質發展支援辦法》政策解讀

日期:2026-09-04 10:11    來源:北京市商務局

分享:
列印
字號:   大   中   小

  一、背景依據

  為落實國家《關於推進服務業擴能提質的意見》以及餐飲業高品質發展等有關工作要求,推進本市餐飲、超市、便利店等生活服務業業態提質擴容發展,健全便民商業服務體系,深挖融合消費潛力,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北京市商務局制定《2026-2027年北京市商務跼踀進餐飲、超市等業態高品質發展支援辦法》(以下簡稱《支援辦法》),擬通過財政補助方式,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支援。

  二、主要框架和內容

  《支援辦法》是促進餐飲、超市等業態發展的財政支援政策,主要明確總體任務、政策目標、支援方向、支援方式、申報條件、工作程式、績效管理和監督等內容。

  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為政策作整體説明。

  第二部分為政策目標,明確政策制定目標。

  第三部分為支援方向,主要包括:支援餐飲、便利店等便民商業與文旅體博展融合發展,打造新消費場景;支援老字號餐飲發展,推動老字號提質升級;支援餐飲門店、連鎖超市直營門店升級改造,提升消費環境,提高服務品質;支援新建或升級改造中央廚房(主食加工配送中心)。

  第四部分為支援方式。明確主要採取補助方式,按照市場主體裝修和設備購置的審定實際支出給予一定比例補助資金。

  第五部分為申報條件。明確項目所在地應在北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項目申報單位應為在京正常經營並符合支援方向範圍內的企業。同一個項目申報單位只能申報一個支援方向,且同一方向申報門店數量應不超過5個。同一項目3年內已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或其他市級財政資金支援的,不再給予資金支援;以及其他不予支援的具體情形。

  第六部分為工作程式。市商務局每年度根據産業發展需求,參照本辦法制定併發布項目申報通知,明確具體申報要求。項目申報單位按申報通知要求,在北京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策兌現”欄目填寫項目申報書及電子申報材料;根據隸屬關係將紙質申報材料提交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項目報市商務局進行復審。市商務局委託第三方機構,對復審通過項目進行評審。通過評審的項目,市商務局按照相關程式驗收並進行終審,通過終審的項目公示無異議後履行資金撥付程式。

  第七部分為績效管理和監督。明確政策全過程績效管理要求,強化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作監控和績效評價。獲得資金支援的單位收到資金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財務制度規定進行管理和使用,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自覺接受相關商務、財政、審計等部門監督檢查。

  第八部分是附則。明確了政策執行期限,本辦法自發佈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市商務局可根據政策調整及産業發展需要,適時對本辦法進行修訂。

  三、涉及範圍

  支援對象:在北京市正常經營並符合支援方向範圍內的相關企業。

  涉及部門:市商務局、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文旅體博展場所方向還涉及市文化和旅遊局、市文物局、市體育局、市園林綠化局等相關部門。

  諮詢電話:餐飲 010-55579420、55579417;連鎖超市、便利店 010-55579589

評價建議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