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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廢止、宣佈失效和延長有效期部分行政規範性文件的通知》的解讀

日期:2026-08-05 10:45    來源: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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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背景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2021-2025)》對行政規範性文件實行動態管理的要求,根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級文件制定、修改、廢止情況,我委對現行行政規範性文件開展了系統性清理。

  二、工作原則

  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對規範性文件主要內容同法律法規不一致,同黨和國家政策相抵觸,或者明顯不適應現實需要,或者已被新的規範性文件涵蓋或者替代的,予以廢止;對有效期屆滿且不需要繼續執行的,宣佈失效;對規範性文件有效期屆滿或即將屆滿需要繼續執行的,予以延長有效期。

  三、主要內容

  經集中清理,共廢止文件106件,宣佈失效文件2件,延長有效期文件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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