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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申報2026年北京市促進農産品市場高品質發展項目的通知》解讀材料

日期:2026-08-12 00:00    來源:北京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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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據

  為落實國家關於完善現代商貿流通體系的工作要求,補齊北京市農産品流通基礎設施短板,增強生活必需品供給保障能力,促進農産品批發市場提質升級,鼓勵農産品零售市場多業態融合發展,持續提升供給水準,更好滿足市民多樣化需求,做好2026年度北京市農産品市場建設改造工作,北京市商務局依據《北京市促進農産品市場高品質發展支援辦法》,制定《關於申報2026年北京市促進農産品市場高品質發展項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是對2026年度農産品市場高品質發展項目申報工作的具體安排,明確了支援方向、支援標準、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流程和有關工作要求,以便於相關企業、單位依規申報項目。

  二、目標任務

  《通知》主要目標是組織實施2026年度北京市促進農産品市場高品質發展項目申報工作,通過財政補助和定額獎勵方式,支援符合條件的農産品批發市場、零售市場開展建設改造和提質升級。

  三、主要框架和內容

  《通知》是2026年度農産品市場高品質發展項目申報的操作性文件,共包括支援方向及內容、支援方式及標準、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流程、工作要求和其他事項七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支援方向及內容,包括三大支援方向:

  一是支援農産品批發市場建設和改造提升。具體支援內容包括:農産品批發市場對建築外立面系統性翻新、規整立面秩序、提升界面品質,統一門頭招牌、規範廣告標識、完善亮化照明、優化出入口形象、整治週邊環境、提升場內市政配套等方面的裝修改造及設備購置;進行場內交易廳棚、銷售、存儲、加工、分揀、配送、冷鏈、檢測、污廢處理等設施裝修改造及設備購置;支援企業進行智慧化、資訊化、數字化消費環境的裝修改造和設備購置;購置日常管理、電子結算、供應監測、生産、消防、食品安全管理、通風、排水、垃圾分類、公廁、防蠅防鼠等設備。

  二是支援農産品零售市場提質升級。具體支援內容包括零售市場翻新建築外立面、統一招牌標識、優化出入口及周邊環境,升級消防安防設施,改建食品安全檢測場地並配備專業設備,添置智慧秤、監控、資訊大屏等數字化設備,搭建智慧化市場管理體系。

  三是支援農産品零售市場多業態融合。具體支援內容包括:零售市場探索“農産品零售+便民業態+體驗”融合發展新模式,開展特色餐飲、代客烹飪、蛋糕烘焙、茶藝咖啡、新式書店等品質提升類業態裝修改造和設備購置。

  第二部分是支援方式及標準,主要包括兩類:

  農産品批發市場建設和改造提升以及農産品零售市場提質升級按照市場主體設備購置和裝修改造實際支出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審定實際支出金額的50%。農産品批發市場項目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農産品零售市場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農産品零售市場業態融合按照核定升級改造面積分檔給予獎勵:400㎡(含)-800㎡(含),單個項目獎勵不超過50萬元;800㎡-1500㎡(含),單個項目獎勵不超過80萬元;1500㎡以上,單個項目獎勵不超過120萬元。

  第三部分是申報條件,分別包括基本條件、補助類項目條件、獎勵類項目條件和不予支援情形。

  一是基本條件,主要包括申報單位應為在京正常經營的企業,項目投資建設關係符合規定,申報之日前2年內同一申報單位同一內容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同一項目只能按照一個方向申報等。

  二是補助類項目還需滿足:符合項目建設時間(新建項目營業執照註冊日期應在2025年1月1日(含)後,且完工後持續經營滿6個月;升級改造項目的升級改造日期應在2025年1月1日(含)後,且完工後持續經營滿3個月)、持續經營時間、資金支付及發票開具時間、實際支出比例等要求。

  三是獎勵類項目還需滿足:已完工並投入使用。

  四是相關不予支援的情形。

  第四部分是申報材料。項目申報單位需提交項目申報書、承諾書、申報情況匯總表、營業執照、信用報告等材料。補助類項目還需提供開工、完工證明,合同、憑證、發票、銀行回單以及房屋産權證明或租賃合同等;獎勵類項目還需提供改造前後對比照片、改造方案圖紙以及房屋産權證明或租賃合同等。

  第五部分是申報流程。項目申報實行紙質材料報送和網上申報相結合的方式。項目申報單位根據隸屬關係向有關初審單位提交材料,初審單位審核後報市商務局復審。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或總部企業于2026年每月15日前分批匯總上報,2026年12月15日後不再受理。

  第六部分是工作要求。此部分明確了項目申報單位、初審單位和獲得財政資金支援項目單位的責任,要求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完整,項目建設手續合規,財政資金使用規範,並接受監督檢查和審計。

  第七部分是其他事項。規定了政策的解釋單位及失效日期。

  四、涉及範圍

  支援對象:在北京市正常經營的農産品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相關企業。

  管理部門:市商務局,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或總部企業。

  資金來源:市級財政資金。

  五、注意事項

  (一)注意申報方式

  項目申報採取“紙質材料+網上申報”方式。紙質材料統一使用A4紙,一式兩份,按順序裝訂成冊,並在首頁、末頁加蓋公章及騎縫章;網上申報需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策兌現”欄目,提交加蓋公章及騎縫章的全套申報材料電子版。

  (二)注意申報時限

  2026年12月15日後不再受理申請。企業應合理安排項目申報和材料準備時間。

  (三)注意項目類別選擇

  同一項目只能按照一個支援方向申報,補助類項目和獎勵類項目不得同時申報。

  (四)注意不得重復申報

  申報之日前2年內,同一申報單位同一內容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已獲得已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或其他市級財政資金支援支援的項目,也不予支援。

  (五)注意材料真實性

  項目申報單位應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完整。對於偽造、提供虛假材料的單位,將按照北京市商務領域不良信用記錄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六)注意項目合規性

  項目各項建設手續應合法合規,並按照規定時間進度推進。涉及自有房屋改造的,應提供房屋産權證明;涉及租賃房屋改造的,應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

  (七)注意資金規範管理

  獲得財政資金支援的項目單位,應按照政府補助有關會計準則進行賬務處理,並配合監督檢查、審計等工作。

  六、關鍵詞詮釋、專業名詞解釋

  (一)農産品批發市場

  主要從事農産品集中交易、批發、集散和分撥等經營活動的市場,是農産品流通體系中的重要節點。

  (二)農産品零售市場

  主要面向居民開展農産品零售經營的市場,通常承擔社區生活必需品供應和便民服務功能。

  (三)基礎農産品

  《通知》所稱基礎農産品主要包括肉、蛋、菜、果、水産等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農産品。

  (四)審定實際支出金額

  指項目申報單位實際發生、經審核認定符合政策支援方向的支出金額,是計算財政補助金額的重要依據。

  (五)審定計劃支出總額

  指經審核認定、符合支援方向的合同支出總額。補助類項目要求審定實際支出金額不低於審定計劃支出總額的70%。

  (六)“政策兌現”欄目

  指北京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提供的政策申報和兌現服務入口(https://zhengce.beijing.gov.cn/#/home)。企業申報本項目時,需通過該欄目提交電子版申報材料。

  七、新舊政策差異

  《通知》是配套《北京市促進農産品市場高品質發展支援辦法》(以下簡稱《支援辦法》)發佈的2026年度實施文件,暫不涉及新舊政策差異比較。與《支援辦法》相比,《通知》進一步細化了2026年度申報時間、申報條件、材料清單、操作流程和聯繫方式。

  八、政策問答

  1.2026年哪些項目可以申報?

  符合《通知》要求的農産品批發市場建設改造提升項目、農産品零售市場提質升級項目,以及農産品零售市場多業態融合發展項目可以申報。

  2.企業應當什麼時候申報?

  項目申報單位自通知發佈之日起,可以根據隸屬關係向有關初審單位提交申報材料。2026年12月15日後不再受理。

  3.申報方式是什麼?

  項目申報採取紙質材料報送和網上申報相結合的方式。紙質材料一式兩份,網上申報需通過北京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策兌現”欄目提交全套申報材料電子版。

  4.補助類項目需要滿足哪些時間條件?

  新建項目的營業執照註冊日期應在2025年1月1日(含)後,且完工後持續經營滿6個月;升級改造項目的升級改造日期應在2025年1月1日(含)後,且完工後持續經營滿3個月。項目資金支付及發票開具時間也應在2025年1月1日(含)後。

  5.獎勵類項目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獎勵類項目應已完工並投入使用,並符合《通知》規定的支援方向、申報主體和不得重復申報等要求。

  6.同一項目能否同時申請財政補助和定額獎勵?

  不能。同一項目只能按照一個支援方向申報,補助類項目和獎勵類項目不得同時申報。

  7.申報需要提交哪些主要材料?

  主要包括項目申報書、項目申報單位承諾書、項目申報情況匯總表、營業執照複印件、信用報告等。補助類項目還需提供開完工證明、合同、憑證、發票、銀行回單等;獎勵類項目還需提供改造前後對比照片、改造方案圖紙等。

  8.哪些項目不予支援?

  主要包括:已獲得已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或其他市級財政資金支援支援的項目;列入《北京市新增産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禁止類和限制類範圍的項目;申報單位納入全市聯合懲戒“黑名單”的;近三年內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産事故、火災事故等規定情形的項目。

  9.申報材料是否退回?

  項目申報材料不予退回。項目申報單位應提前自行留存相關材料。

  10.如有申報問題向哪諮詢?

  可撥打諮詢電話010-55579776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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