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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促進農産品市場高品質發展支援辦法》解讀材料

日期:2026-08-12 18:09    來源:北京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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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據

  為落實國家關於完善現代商貿流通體系的工作要求,進一步補齊北京市農産品流通基礎設施短板,增強肉、蛋、菜、奶、糧、油等生活必需品供給保障能力,促進農産品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規範發展,提升市場交易能力、改善經營環境,持續滿足市民多樣化消費需求,北京市商務局制定《北京市促進農産品市場高品質發展支援辦法》(以下簡稱《支援辦法》)。通過財政補助或定額獎勵方式,支援符合條件的農産品市場建設和升級改造,引導市場經營主體和社會資本加大投入,推動構建安全高效、規範有序、便民惠民的現代化農産品流通格局。

  二、目標任務

  一是推動農産品批發市場建設和設備設施升級改造,提升市場“低耗高效”交易能力和“平急兩用”保供能力。

  二是促進農産品零售市場提質升級、創新業態,試點發展多元融合業態,完善便民服務功能。

  三是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帶動市場經營主體和社會資本參與農産品市場升級改造,實現民生保障與市場運作協同發展、互促共進。

  三、主要框架和內容

  《支援辦法》是促進北京市農産品市場高品質發展的綜合性財政支援政策,主要圍繞總體任務、政策目標、支援方向、支援方式和標準、申報條件、工作程式、績效管理和監督等內容作出規定。

  第一部分為總體任務,為政策作整體説明。

  第二部分為政策目標,明確政策制定目的。

  第三部分為支援方向。主要包括兩類:

  一是支援農産品批發市場建設和改造提升。支援農産品批發市場圍繞環境佈局、功能完善,開展交易場地和配套設施新建、改造擴建;圍繞日常管理、電子結算、供應監測、生産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以及通風、排水、垃圾分類、公廁、防蠅防鼠等開展裝修改造和設備購置。

  二是支援農産品零售市場提質升級與業態融合。一方面,通過定額獎勵方式,支援零售市場開展外立面翻新、招牌標識統一、出入口和周邊環境優化、消防安防設施升級、食品安全檢測場地改造、數字化設備添置等。另一方面,通過財政補助方式,支援零售市場探索“農産品零售+便民業態+體驗”融合發展模式,開展特色餐飲、代客烹飪、蛋糕烘焙、茶藝咖啡、新式書店等品質提升類業態改造和設備購置。

  第四部分是支援方式和標準。主要包括兩類:

  農産品批發市場建設和改造提升以及農産品零售市場提質升級按照市場主體設備購置和裝修改造實際支出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審定實際支出金額的50%。農産品批發市場項目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農産品零售市場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農産品零售市場業態融合按照核定升級改造面積分檔給予獎勵:400㎡(含)-800㎡(含),單個項目獎勵不超過50萬元;800㎡-1500㎡(含),單個項目獎勵不超過80萬元;1500㎡以上,單個項目獎勵不超過120萬元。

  第五部分是申報條件。明確申報單位應為在京正常經營的企業,項目應由符合條件的農産品市場經營主體、全資子公司或者有關租賃經營者直接出資建設。區商務部門認可、實際發揮農産品市場作用的零售市場,也可以納入支援範圍。同時,明確農産品零售市場的基礎農産品經營面積要求、同一項目申報要求以及不予支援的具體情形。

  第六部分是工作程式。市商務局每年依據《支援辦法》制定併發布項目申報通知。項目申報單位按照隸屬關係提交申報材料,經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或總部企業初審後,報市商務局復審;定額獎勵類項目由市商務局進行核定,財政補助類項目由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通過審核的項目經驗收、公示無異議後,履行資金撥付程式。

  第七部分是績效管理和監督。明確政策全過程績效管理要求,強化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作監控和績效評價。獲得資金支援的企業、單位應當依法管理和使用資金,規範會計核算,配合報送業務數據,並接受商務、財政、審計等部門監督檢查。

  第八部分是其他事項,明確了政策的執行期限。

  四、涉及範圍

  支援對象:在北京市正常經營的農産品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相關企業。

  管理部門:市商務局,各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或總部企業。

  資金來源:市級財政資金。

  五、注意事項

  一是準確把握申報主體條件。申報單位應為在京正常經營的企業,並符合《支援辦法》規定的投資建設關係要求。

  二是合理選擇申報類別。同一項目即使同時符合多個支援方向,也只能選擇其中一個方向申報,不能同時申報補助類和獎勵類項目。

  三是避免重復申請財政資金。已獲得已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或其他市級財政資金支援支援的項目,不得再申請本政策支援。

  四是嚴格遵守信用和安全要求。納入全市聯合懲戒“黑名單”的,或者近三年內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産事故、火災事故等情形的,不予支援。

  五是規範資金使用。獲得資金支援的企業、單位應當依法依規管理和使用資金,不得截留、挪用或者騙取財政資金。

  六是主動配合監管。項目單位應當配合商務、財政、審計等部門監督檢查,並按照要求報送相關業務數據。

  六、關鍵詞詮釋、專業名詞解釋

  (一)農産品批發市場

  主要從事農産品集中交易、批發、集散和分撥等經營活動的市場,是農産品流通體系中的重要節點。

  (二)農産品零售市場

  主要面向居民開展農産品零售經營的市場,通常承擔社區生活必需品供應和便民服務功能。

  (三)基礎農産品

  《支援辦法》所稱基礎農産品主要包括肉、蛋、菜、果、水産等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農産品。

  (四)“平急兩用”保供能力

  指市場在日常狀態下能夠高效運作,在突發事件、極端天氣或其他應急狀態下,能夠快速轉換為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節點,發揮應急保供作用。

  七、新舊政策差異

  《支援辦法》相較于2025年及以前的農産品市場(批發及零售市場)支援政策有四點較為明顯的變化。

  一是政策形式有所變化。2025年及以前是在《北京市商務局商務發展資金項目管理辦法》的政策體系下,每年發佈當年的項目申報通知;《支援辦法》是一個完整、獨立的業態領域資金支援政策,政策週期為五年。

  二是新增了農産品零售市場“多元業態融合”的支援方向。隨著北京市常住人口結構變化和消費需求升級,市民對農産品市場的要求已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農産品零售+便民業態+體驗融合模式,精準回應了市民對豐富便民服務等多種業態的新民生需求。

  三是支援形式調整為“補助+獎勵”複合模式。新引入的定額獎勵模式大幅降低了申報門檻,中小市場無需進行複雜的投資核算和財務審計,只要符合基本改造標準即可獲得固定金額的獎勵,這樣就既保留了對重點項目的大力度支援,又擴大了對中小市場的覆蓋面,實現了政策工具的優勢互補和協同增效。

  四是提高了單個項目資金支援金額的上限。農産品批發和零售市場補助標準分別按照“項目支出規模分檔、補助比例統一(50%)、設定上限防止過度依賴”的思路設定。同時結合近年本市農産品市場實際發展需要進行了細化和完善,經精準測算,形成了零售市場500萬元、批發市場2000萬元的支援金額上限。

  八、政策問答

  1.哪些單位可以申報《支援辦法》支援項目?

  項目申報單位應為在北京市正常經營的企業,並符合《支援辦法》規定的農産品市場投資建設關係要求。區商務部門認可、實際發揮農産品市場作用的零售市場,也可以納入支援範圍。

  2.哪些項目可以申請支援?

  主要包括農産品批發市場建設和改造提升項目,以及農産品零售市場提質升級、多業態融合發展項目。具體包括市場裝修改造、設備購置、消防安防、食品安全檢測、智慧化管理、便民服務設施建設等內容。

  3.支援標準是什麼?

  財政補助最高不超過審定實際支出金額的50%。其中,農産品批發市場項目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農産品零售市場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定額獎勵按照升級改造面積分檔,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80萬元或120萬元。

  4.同一個項目能否同時申請補助和獎勵?

  不能。同一項目可以符合一個或多個支援方向,但只能按照一個方向申報,補助類項目和獎勵類項目不得同時申報。

  5.已經獲得其他財政資金支援的項目能否申報?

  不能。已獲得已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或其他市級財政資金支援支援的項目,不再給予本政策支援。

  6.農産品零售市場有什麼特殊條件?

  農産品零售市場的基礎農産品經營面積不得少於食品經營區域面積的50%。基礎農産品主要包括肉、蛋、菜、果、水産等,非食品經營區域不予支援。

  7.項目申報和審核程式是什麼?

  項目申報單位按照年度申報通知要求提交材料,經區商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或總部企業初審後,報市商務局復審。通過審核的項目經驗收、公示無異議後,履行資金撥付程式。

  8.獲得資金支援後需要注意什麼?

  項目單位應當依法管理和使用資金,規範會計核算,配合報送業務數據,並接受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存在截留、挪用、騙取財政資金等行為的,將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如有申報問題向哪諮詢?

  可撥打諮詢電話010-55579776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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