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背景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促進“人工智慧+視聽”産業高品質發展行動方案(2025-2029年)》,規範北京市“人工智慧+視聽”産業高品質發展重點項目的申報和管理,推動“人工智慧+視聽”産業高品質發展,特製定本辦法。
二、編制過程
北京市廣電局在深入調研基礎上,結合北京市“人工智慧+視聽”産業發展實際,以視聽領域為發力點,為推動“人工智慧+視聽”健康有序發展,促進視聽産業人工智慧應用落地,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人工智慧+視聽”高地,編制《北京市促進“人工智慧+視聽”産業高品質發展重點項目支援管理辦法(2026-2029年)》(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在文件編制過程中,廣泛徵求了行業單位及專家意見,通過了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公平競爭審查,會議審議通過後正式印發。
三、主要思路
事後獎勵方式。北京市促進“人工智慧+視聽”産業高品質發展重點項目的支援方式為事後獎勵,支援範圍為北京市“人工智慧+視聽”領域內取得良好成效的項目,項目申報主體為北京市廣電視聽領域內産業活動單位和法人單位。
支援方向全面。《管理辦法》充分考慮“人工智慧+視聽”技術快速演進的特點,既關注底層技術的迭代升級,更關注賦能應用的實現落地,分類別設立5個主要支援方向,保障“人工智慧+視聽”産業項目的支援全覆蓋。
綜合評審支援。申報單位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本年度已獲同方向市級財政資金支援的項目原則上不予重復支援。北京市廣電局將委託第三方機構協助開展技術評測和專業評測,依據評測結果進行綜合評審並提出擬支援方案。
四、主要內容
支援方向:設立“人工智慧+視聽技術”“人工智慧+視聽內容”“人工智慧+視聽場景”“人工智慧+視聽安全”和“人工智慧+視聽服務”5個支援方向。
申報原則:項目申報與評審工作每年組織開展一次,同一項目僅可選擇一個支援方向進行申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許申報:項目存在智慧財産權等法律爭議的;申報主體正處於影響正常經營活動的重大訴訟、仲裁期間;申報主體因涉嫌違法行為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或偵查,或者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並在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上予以公示的。
資金使用:鼓勵將支援資金用於“人工智慧+視聽”産業的技術研發、內容製作、場景優化、安全保障和服務升級等方面。項目申報主體應積極配合開展績效跟蹤評價並如實提供相關材料。支援資金使用應遵守國家財政、財務法規和財經紀律,自覺接受財政、審計、巡視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