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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副中心條例》5月1日起施行 城市副中心邁入法治化高品質發展新階段

日期:2026-05-01 09:20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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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起,《北京城市副中心條例》正式施行,標誌著城市副中心邁入法治化、規範化的高品質發展新階段。

  2026年正值城市副中心規劃建設十週年,《條例》通過立法的形式將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大政方針固定下來,對城市副中心過去十年的建設發展經驗進行總結固化,進一步明確了城市副中心未來高品質發展的方向。

  城市副中心黨工委常務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通州區委書記李俊傑表示,《條例》正式施行,對於城市副中心打造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的城市發展樣板、縱深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積極構建現代化首都都市圈,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義。

  確保頂層設計得到全面貫徹執行

  規劃建設北京城市副中心,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千年大計、國家大事。黨中央、國務院曾多次就城市副中心建設針對性作出決策部署,為北京城市副中心高品質發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和有力保障。

  《條例》將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大政方針通過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充分發揮法的剛性約束作用,確保每一項頂層設計都能夠得到堅定不移、不折不扣的貫徹執行,保證城市副中心的建設方向與國家戰略目標高度一致,從而為城市副中心長遠發展奠定堅實的政治基礎和法治基礎。

  此外,黨中央關於“十五五”規劃建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也對城市副中心建設發展作出了新部署;國務院先後明確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推動通州區與北三縣一體化發展、開展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等重要任務。《條例》將這些新要求確定為法定發展目標,以立法引領構建發展新藍圖,明確了城市副中心的未來發展思路,從而更好服務保障首都功能,帶動京津冀更高水準協同發展。

  為高品質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自2016年啟動建設以來,城市副中心快速拉開城市框架,連續六年實現千億元投資目標,呈現“一年一個節點,每年都有新變化”的生機勃發良好態勢。進入新的十年,城市副中心正在從政府主導的規劃建設階段,邁入市場導向的高品質發展新階段。

  城市副中心管委會法制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通過一系列立法創新,對城市副中心規劃、建設、管理、發展的全過程、各方面作出了制度設計,健全了促進地區高品質發展的體制機制,明確了促進城市副中心高品質發展的産業方向。

  例如,《條例》首次以法律條文的形式,規定本市建立健全統一領導、統籌協調的城市副中心管理體制,明確了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作為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的角色定位,細緻闡明瞭副中心與市級各部門、通州區的關係,依法決定將部分市級管理職權交由城市副中心管委會、通州區人民政府行使,從而為城市副中心高品質發展掃清體制機制的障礙。

  《條例》還著重突出了高品質發展、綠色發展示範、區域協同和改革創新等要點,明確城市副中心以行政辦公、商務服務、文化旅遊、科技創新為主導功能,重點發展數字經濟、現代金融、先進製造等六大産業,培育壯大未來産業。規定本市加強城市副中心産業要素保障,支援城市副中心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從而為城市副中心高品質發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將發展成果更多惠及市民群眾

  “《條例》的制定實施,也是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動實踐。”李俊傑説。《條例》將群眾關心的交通出行問題、教育醫療養老問題、營商環境問題等都納入進來,在立法中進行相應的制度設計,讓大家對一個更有活力、更加宜居、更加令人嚮往的城市副中心充滿期待。

  《條例》規定城市副中心促進公共服務優質化、均衡化發展,提升教育、醫療、生育、托育、養老、住房、文化等領域的公共服務品質;支援組團中心和家園中心因地制宜設置相應服務功能,就近滿足居民工作生活需求;推進綠色建築規模化發展,建設環狀綠色生態綠道,打造特色花海等等,讓城市副中心高品質發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市民群眾。

  當前,城市副中心正在抓緊研究制定《條例》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方案,同步推動研究制定有關配套政策措施和重點任務落實。接下來,城市副中心將開展《條例》學習宣傳解讀,在全域營造濃厚氛圍,讓學習貫徹落實《條例》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和共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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