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為規範北京市應急廣播資訊發佈工作,打通突發事件資訊傳遞“最後一公里”,在前期充分調研及廣泛徵求各相關委辦局、單位意見的基礎上,依據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應急廣播體系總體方案》《應急廣播管理暫行辦法》等法規政策,結合本市應急處置實際需求,制定本辦法,為應急廣播資訊發佈提供明確遵循。
二、主要思路
一是明確管理要求。明確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平臺職能定位,不替代現有發佈渠道、不改變原有責任許可權,通過標準化製作、分級化播發、規範化管理,構建高效協同的應急廣播資訊發佈體系。
二是明確職責分工。明確各方職責和相關要求,確保應急廣播資訊播發職責清晰、有章可循。
三是規範操作流程,確保應急廣播資訊播發各環節、各項工作執行規範有序。
三、主要內容
(一)明確資訊界定與分類分級
資訊範圍:涵蓋應急資訊(區級及以上政府或指定部門發佈的突發事件相關資訊)和日常廣播資訊,適用本市應急廣播系統製作、發佈、傳播的相關資訊。
分類標準:應急資訊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四類。
分級規則:按緊急程度等劃分為Ⅰ級(紅色、特別嚴重)至Ⅳ級(藍色、一般)四級。
(二)劃定四級平臺職責邊界
市級平臺:側重監管調度,負責資訊接入、數據匯總上報、效果評估和監督核查,不直接面向終端播發。
區級平臺:承擔資訊接入、播發執行、數據上報和效果評估等核心職責。
鄉鎮、村級前端:以應急喊話為主要功能,支援音頻播發、話筒切播等,需回傳播發記錄和設備運作狀態。
(三)規範資訊製作與播發流程
製作要求:需符合國家統一標準和格式,明確資訊類別、級別、發佈範圍、警示事項、應對措施等核心要素。
分級播發:Ⅰ、Ⅱ級資訊由市級轉發區級或區級直接指令全終端播發;Ⅲ級及以下資訊按實際情況由市轉區後播發;地震預警資訊從中國地震預警網獲取,實行免審播發。
日常管理:基層前端播發基層治理類資訊需規範時段和時長,避免擾民;日常廣播資訊由區級制定管理制度。
(四)強化安全與監督管理
安全管控:實行賬號密鑰專人專用,嚴禁違規作業系統;鄉鎮前端嚴控應用程式播發,強化身份鑒別等安全措施。
四、實施意義
本辦法的施行,將進一步理順北京市應急廣播資訊發佈管理機制,提升資訊發佈的精準性、時效性和安全性,為應對各類突發事件、保障公眾生命財産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提供有力支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