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為加強北京市應急廣播體系統籌管理,提升應急資訊發佈時效性與覆蓋面,降低突發事件損失,優化廣播電視公共服務效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國家應急廣播相關標準規範,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主要思路
堅持“平急結合、統籌規劃、分級負責、精準高效、安全可靠”原則,明確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管理職責,既保障應急狀態下資訊高效傳遞,又支援日常政策宣傳與社會治理服務。
三、主要內容解讀
(一)明確管理體制與職責分工
市級層面:市廣播電視局統籌規劃全市應急廣播體系,搭建市級平臺,負責資訊接入、數據匯總、監督核查,不直接面向終端播發資訊。
區級層面:區融媒體中心承擔本行政區域應急廣播建設、運作、管理主體責任,搭建區級平臺,負責資訊播發、終端建設維護、數據上報,對接市級平臺與轄區內資訊發佈系統。
基層層面:鄉鎮、村級前端聚焦應急喊話功能,支援音頻播發、身份認證等,同步回傳運作數據至區級平臺。
(二)規範播出內容與優先級
播出範圍:涵蓋應急資訊(如預警預報、防災減災、人員轉移等)和日常資訊(如政策公告、基層治理資訊、合規廣播電視節目等)。
優先級規則:緊急類應急資訊優先播出,確保突發事件處置時資訊傳遞“不滯後”;日常資訊播出需符合相關規定,堅守公序良俗。
(三)界定系統構成與技術要求
系統組成:包括應急廣播平臺、傳輸覆蓋網(中波、調頻、IPTV等9類)、快速傳送通道(含衛星方式)、應急終端(大喇叭、電視機等)及效果監測評估系統。
技術規範:需符合國家行業標準,使用入網認定設備,具備防干擾、精準發佈、數據備份等能力;關鍵設備需備份,終端部署適配本地環境,重要點位配置備用電源。
(四)強化運作維護與應急處置
運維機制:區級及以上明確運維機構與人員,建立技術維護、例行檢修制度,加強值班值守;基層終端實行專兼職管理,確保高效運作。
應急要求:制定資訊接入、網路安全等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開展1次應急演練;系統臨時停運需提前向市廣電局備案。
(五)壓實安全生産責任
市廣電局負責制定安全制度、組織培訓;區廣電行政管理部門承擔屬地安全生産監管職責;區融媒體中心履行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嚴守法律法規與技術標準。
四、實施意義
本辦法的施行,將進一步理順北京市應急廣播管理機制,構建“縱向貫通、橫向打通、精準高效、安全可靠”的應急廣播體系,提升應急響應與公共服務能力,為保障公眾生命財産安全、強化基層社會治理、維護社會穩定提供堅實支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