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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明問答:北京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做好2026年本市碳排放單位管理和碳排放權交易有關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3-19 13:16    來源: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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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市生態環境局印發《關於做好2026年本市碳排放單位管理和碳排放權交易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對《通知》主要內容提供如下解讀。

  1.印發《通知》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通知》主要是服務本市2026年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工作有序推進,確定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各項工作時間節點,明確重點任務工作要求,並強化對碳排放單位管理。

  2.《通知》中規定的2026年各項工作時間安排有哪些?

  《通知》對重點碳排放單位和一般報告單位各項工作給出明確時間安排。對於一般報告單位,應在4月30日前,報送上一年度碳排放報告。對於重點碳排放單位,應在每月結束後20個自然日內,上報月度數據及支撐材料;應在3月31日前,報送上一年度碳排放報告;應在4月30日前,報送經核查的排放報告和第三方核查報告;應在10月31日前,完成配額清繳工作。

  重點碳排放單位擬使用抵銷産品的,應于9月30日前通過管理平臺提交碳排放量抵銷申請文件。此外,重點碳排放單位還應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7年度數據品質控制方案更新工作。

  3.碳排放單位開展碳排放核算、報告和核查的依據是什麼?

  碳排放單位核算和報告工作按照所在行業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報告要求系列標準開展,報告能源消費等相關活動水準數據以及生産、服務相關行業典型參數等資訊,核算二氧化碳排放量並提交二氧化碳排放報告。相關標準包括《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報告要求 熱力生産和供應業》(DB11/T 1784-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報告要求 石油化工生産業》(DB11/T 1783-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報告要求 電力生産業》(DB11/T 1781-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報告要求 道路運輸業》(DB11/T 1786-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報告要求 其他行業》(DB11/T 1787-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報告要求 民用航空運輸業》(DB11/T 2057-2022)和《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報告要求 服務業》(DB11/T 1785-2020)等一系列行業標準。

  碳市場單位核查工作按照《碳排放核查技術規程》(DB11/T 2323-2024)地方標準確定的工作流程、相關技術要點開展核查,並按照標準提供的模板編寫核查報告。

  4.如何提升碳排放數據品質?

  為提升碳排放數據品質,市區兩級生態環境部門聯動開展檢查。檢查範圍包括一般報告單位提交的年度碳排放報告,重點碳排放單位報送的月度數據、年度碳排放報告和核查報告。同時,市級主管部門探索建立核查工作品質評價機制,對核查工作組織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對社會公開。核查工作檢查標準包括核查報告完整性、核查工作流程符合性、核查活動水準數據以及生産數據準確性、核查結論邏輯性等方面,綜合評價核查工作的規範性及核查數據的準確性。

  5.北京市碳普惠工作進展情況?

  碳普惠是對個人、家庭、社區或小微企業在低碳出行等領域的自願減碳行為,核算碳減排量,並通過激勵機制引導公眾參與,推動全社會形成綠色低碳生産生活方式。

  近年來,本市積極推動碳普惠自願減排活動。2025年,市生態環境局印發《北京市碳普惠管理辦法(試行)》頂層制度文件,並公開徵集碳普惠方法學,擴大碳普惠應用場景。截至目前,本市開發了低碳出行、小客車油改電、氫燃料電池車3個碳普惠一類方法學,落地了5個標桿性碳普惠項目,累計簽發49萬噸碳減排量,吸引近600萬市民積極參與,項目活躍度穩居全國首位,營造了“人人參與、人人共用”的城市低碳生産生活新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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