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綜合保稅區管理辦法》(署令〔2022〕256號)《國務院關於促進綜合保稅區高水準開放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9〕3號)等政策文件規定,結合經開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出臺的目的是什麼?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新質生産力和對外開放發展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綜合保稅區管理辦法》《國務院關於促進綜合保稅區高水準開放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意見》等相關文件要求,為努力打造全國首個以新質生産力培育發展為主題的亦莊綜合保稅區(以下簡稱“亦莊綜保區”),特製定本措施。
三、兌現內容有什麼?
本政策圍繞亦莊綜保區功能定位、産業方向和模式創新等方面提出了十一項行動措施。包括固定資産投資支援、創新業態及效益提升獎勵、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工業品跨境“新質出海”服務、國際結算金融服務,數智綠色標桿示範等內容,各項政策相互搭配,形成支援亦莊綜保區系統性提質增效“政策包”。
四、如何申報?
政策相關申報要求將在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臺發佈,請關注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臺的申報通知。(https://zcdx.kfqgw.beijing.gov.cn/#/home)
五、政策的有效期限是什麼?
本措施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結束。施行期間如遇國家或北京市、經開區相關政策調整的,按照國家或北京市、經開區相關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