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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京市學分銀行學分認定與轉換暫行辦法》的 政策解讀

日期:2026-01-08 17:01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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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31日,北京市教委印發了《北京市學分銀行學分認定與轉換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工作背景

  學分銀行是學習型社會建設的重要支撐。2019年,北京市教委在北京開放大學設立北京市學分銀行管理中心,負責統籌學分銀行的建設、運作、日常管理等工作。2020年,北京市教委出臺《北京市學分銀行管理辦法(試行)》,指導推進學分銀行體系建設。2021年,北京市教委等16部門印發《北京市學習型城市建設行動計劃(2021—2025年)》提出“實施學分銀行試點工程”,推動開展學分銀行應用試點,為市民建立終身學習檔案。經過多年實踐探索,形成了一個體系。由市學分銀行管理中心、18個區級學分銀行管理分中心和39家學分銀行聯盟成員單位為基礎的體系;建設了一個平臺。北京市學分銀行系統平臺,已累計建立市民終身學習賬戶203萬餘個,存儲各類學習成果634萬餘項;試點了多項業務。學分銀行助推老年教育工作試點、非學歷教育培訓成果資訊存入學分銀行試點、職業院校高等學校間課程開放共用與學分跨校通兌校際雲學堂試點等。

  二、文件制定依據

  1.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推進教育數字化,建設全民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學習型大國。”

  2.《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的決定》提出“推進教育數字化,賦能學習型社會建設,加強終身教育保障。”

  3.《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提出“構建以資歷框架為基礎,以學分銀行為平臺,以學習成果認證為重點的終身學習制度。”

  4.《加快建設教育強國首善之區三年行動計劃(2025-2027年)》提出“加強學分銀行建設,提升社區教育品質,加快終身教育數字化轉型升級,營造有利於終身學習的良好環境。”

  5.《北京市應對學齡人口變化 動態優化資源配置 推進教育系統性躍升的實施方案(2025—2035年)》提出“完善北京市學分銀行服務體系,拓展學分銀行應用範圍和場景。”

  6.教育部《學習型社會建設重點任務》提出“推進各類教育融通發展,探索建立學分銀行制度,開展市民學習成果認證、積累和轉換研究試點。”

  7.《北京市學習型城市建設行動計劃(2021-2025年)》提出“建設北京市學分銀行資訊管理平臺;完善北京市學分銀行管理中心、分中心、聯盟成員單位等服務體系;研製相關制度和標準;為市民學習成果的存儲、認定、積累、轉換提供相關服務。”

  8.《教育部關於推進高等教育學分認定和轉換工作的意見》提出“建設學分銀行體系,建立個人學習賬號,如實記錄、存儲學習者在不同高等學校、通過不同渠道獲得的學習成果,為高等學校認定學分提供基本依據。”

  三、文件出臺意義

  《辦法》出臺,可以進一步指導規範本市學分銀行業務實踐,特別是為開展學分認定與轉換核心業務提供了共性標準,有利於進一步擴大學分銀行應用試點範圍,促進各類學習成果的認定、積累與轉換,也有利於促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協同創新,推進數字化賦能,提升終身學習公共服務水準。

  四、文件主要內容

  《辦法》共5章16條,包括總則、學分認定、學分轉換、實施保障、附則,主要內容是:

  一是明確遵循原則和適用範圍。堅持以學習者為中心,以學分銀行服務體系單位為主體,學習成果實質等效和試點先行、點面結合、穩步推進的原則。《辦法》主要適用於北京市學分銀行服務體系單位開展學歷繼續教育的學分認定與轉換業務,各類非學歷教育可以參照開展探索。

  二是規範學分認定的實施主體和標準。學分認定的實施主體為學分銀行服務體系單位。學分認定結果包括學分值、等級和類別三部分:學分值以獲得相應學習成果所需的社會必要學習時間為基準確定,原則上按照1學時45分鐘、1學分16學時計算;等級根據學習成果體現的水準確定,分為A級、B級和C級三個等級,A級相當於本科水準、B級相當於專科水準、C級相當於高中水準;類別根據學習成果所屬專業領域確定。

  三是明確學分轉換的實施主體和規則。學分轉換是依據學習成果的學分認定結果,按實際需要將其轉換為等值課程(或等值學分、等值證書)等目標學習成果的過程。學分轉換以目標學習成果授予機構為實施主體,遵循實質等效的原則進行。轉換學分所佔比例一般不超過相關專業畢業要求總學分的50%,且同一學習成果不重復轉換。

  四是提出保障措施。進一步明確了北京市學分銀行服務體系的組織架構,主要包括市中心、區分中心和市區學分銀行聯盟成員單位。同時,鼓勵加入體系的各單位在實踐中積極探索,並加強業務實施的品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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