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12月15日予以公佈,自2026年1月15日起施行。《辦法》明確,共用單車企業應負責停放秩序管理,及時清理佔道車輛,地鐵站口將納入“三包”範圍。
《辦法》指出,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經營者應當配置必要的管理維護人員,負責車輛調度、停放秩序管理和損壞廢棄車輛回收,及時清理佔用道路、綠地等公共場所和盲道等無障礙設施的車輛。開展快遞、外賣等服務活動的快遞經營者、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和其他相關經營者,應當監督從業人員規範停放車輛。
北京市委黨校公管教研部講師初程程表示,《辦法》從制度層面明確了共用單車企業、外賣平臺等“專業單位”的管理責任,在源頭上回答了“該不該管”這一問題,對於“該管什麼、怎麼管”這兩個問題,則需要城市管理部門、屬地街鄉鎮協同專業單位進一步共同規劃,明確各方職責。
她認為,幫助制度落地的關鍵在於建立並優化“數字化服務平臺”,精準及時的數據證據能夠讓“專業單位”責任績效清晰化,為後續的監管、考核、獎懲提供證據,有利於實現管理閉環。
《辦法》還提到,軌道交通經營管理單位,負責軌道交通出入口建築物、構築物向外延伸的一定範圍。按照現行的建設和管理體制,軌道交通經營管理一般為市級單位,軌道交通站點周圍人流、車流、環境等問題一般由屬地街鄉鎮負責,但屬地基層缺乏對資源的調度和整合能力,無法很好地實現軌道交通站點周圍的環境治理。
初程程表示,《辦法》將“軌道交通經營管理單位”新增為責任人,與“市城市管理部門制定北京‘門前三包’責任範圍劃分工作導則,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具體確定‘門前三包’責任人的責任範圍”規定相配合,使責任分配更加明晰,減輕了屬地基層的管理負擔,與市級單位的協同聯動也有利於強化屬地街道對資源的整合與調度能力。城市交通樞紐的綜合治理有賴於細化部門責權利,同時為基層政府賦權。
“這些機制能否真正形成長效約束,關鍵在於它們是否構成一個閉環生態系統。從北京朝陽、海淀、石景山、昌平等區的實踐來看,效果較好。”初程程舉例,“共治碼”實現了市民掃碼投訴、系統智慧派單、執法隊員限時處置並反饋的全程閉環,市容環境類問題要求24小時內辦結,且過程可追溯。商戶聯盟(如昌平區城南街道商居同盟)則通過構建社區性的利益與聲譽共同體,利用議事協商、商戶規約、評比獎勵等柔性機制,推動環境整治從“被動整改”轉向“自我監督、主動維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