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為加強我市流動兒童關愛保護,促進流動兒童均等享有高品質權益保障和關愛服務,根據民政部等21部門《關於印發<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行動方案>的通知》,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市民政局研究起草並徵求市教育、公安、財政、衛生健康、醫保、疾控、婦聯、殘聯等20個部門和單位意見後,聯合製定出臺了《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兒童工作的決策部署,結合北京實際,聚焦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制定落實舉措,主要包括三部分內容: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和工作要求。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堅持兒童優先、統籌推進、公平可及、着眼長遠的原則,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重點,不斷完善保障措施,加強關愛服務,為流動兒童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工作目標:分三個階段,到2026年優化完善政策和打牢基層基礎,到2030年建立健全多方協同機制,到2035年使流動兒童發展權益取得明顯進展,得到系統保障。
(二)重點任務
包括全面掌握底數、完善政策措施、開展關愛服務三方面十一項重點任務。
1.全面掌握底數。包括開展監測摸排、建立關愛臺賬、實現資訊共用三項任務。
在開展監測摸排方面。以區為基本單位,民政部門牽頭負責,建立教育、公安、衛生健康、醫保、疾控、殘聯等部門和單位共同參與、共用數據的工作機制。
在建立關愛臺賬方面。對存在生活困難、自身殘疾、心理和行為異常等情況的流動兒童,建立重點關愛服務對象資訊臺賬,定期走訪探視,加強關愛保護。
在實現資訊共用方面。加強相關部門之間的數據比對共用,提升關愛保護工作的數字化、智慧化水準,及時掌握流動兒童情況。
2.完善政策措施。包括加強教育保障、完善衛生醫療保障、兜牢基本生活保障三項任務。
在加強教育保障方面。優化落實包括教育資源供給、教育資助、就學保障、義務教育階段控輟保學等制度措施,完善流動兒童教育服務政策。
在完善衛生醫療保障方面。做好適齡流動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服務、就近就便獲得普惠托育服務、持居住證在居住地參加居民醫保和異地就醫結算,以及康復服務等。
在兜牢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分類加強流動兒童生活保障。對於符合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條件的,協調戶籍地民政部門及時納入保障;為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提供臨時、長期監護保障;對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落實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養、臨時救助,以及實物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公共交通同等優惠等服務。
3.開展關愛服務。包括加強家庭監護干預和支援、加強家庭教育指導、豐富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心理健康水準、幫助融入城市生活五項任務。
在加強家庭監護干預和支援方面。對流動兒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由居(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公檢法機關依法予以訓誡或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在加強家庭教育指導方面。由婦聯、教育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對流動兒童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督促其落實家庭教育主體責任。
在豐富精神文化生活方面。在網路、校園、社區等空間開展有益於流動兒童發展的文化活動和關愛服務,豐富其精神文化生活。
在提升心理健康水準方面。發揮教師、醫生、社工、志願者等多方力量,為有需求的流動兒童分類提供心理輔導、情緒疏導等服務。加強部門配合,暢通家庭、學校、社區等與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轉介通道,對心理、行為異常的流動兒童積極開展干預治療。
在幫助融入城市生活方面。通過開展社區實踐活動、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公共文化服務等,促進流動兒童共用安全便捷舒適的空間、設施、環境和服務。
(三)工作要求
提出加強組織領導、夯實基層基礎、強化推進落實三項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