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殯葬行業作為涉及民生的重要領域,其經營者的價格行為備受社會關注。近年來,部分經營者存在明碼標價不規範、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嚴重損害了喪屬合法權益。隨着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殯葬服務通過網路平臺提供,標價形式日趨複雜多樣,給監管帶來新的挑戰。為進一步規範殯葬行業經營者明碼標價行為,保護喪屬、經營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殯葬行業健康發展,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相關部門,在充分聽取有關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制定了《北京市殯葬行業經營者明碼標價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二、制定依據
《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北京市殯葬管理條例》《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
三、預計取得的效果
《規定》出臺後,一方面將有利於引導殯葬行業經營者進一步規範價格行為,尤其是明碼標價行為,預防和減少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營造良好的價格環境,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和行業健康發展;另一方面將有利於依法加強對相關經營者明碼標價行為的監督和管理,引導消費者增強維權意識,更好保護喪屬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四、主要內容
《規定》共二十三條,分為四個部分。一是總則部分(第一至七條):明確制定目的、依據、適用範圍、基本概念和原則,規定網路平臺、行業協會及相關部門的職責,提出逐步推行殯葬價格資訊網路集中公示。二是明碼標價規則部分(第八至二十一條):細化殯葬服務、殯葬用品、殯葬服務或用品組合、安葬設施等的標價內容、形式和公示要求;明確相關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減免政策的公示要求,強調自願選擇原則,規範結算清單出具和已售安葬設施公示資訊管理。三是法律責任部分(第二十二條):規定各相關部門依職責分工加強監督管理。四是附則部分(第二十三條):規定施行日期。此外,制定了五種明碼標價參考樣式,供相關經營者結合實際參考使用。
五、適用範圍
《規定》適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提供有償殯葬服務、經營殯葬用品的經營者,包括經營管理殯儀館、經營性公墓、回民公墓(回民殯葬管理處)、醫療機構太平間等相關設施的企事業單位,依法提供有償殯葬服務、經營殯葬用品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六、創新特點
《規定》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依據相關法規政策和國家推薦性標準、行業標準,對殯葬行業經營者、殯葬服務、殯葬用品等進行了界定或列舉,使得適用範圍界定更加準確、覆蓋更加全面。二針對線上標價越來越普遍的情況,對相關經營者通過網路方式標價提出了更加明確、具體的要求,並對推進殯葬服務機構收費網路集中公示作出了規定。三是考慮到殯葬服務、殯葬用品、殯葬服務和用品組合、安葬設施、生態安葬的不同特點,政府定價(含指導價)、行政事業性收費、市場調節價等不同定價形式的特點,對標價內容做了區分,分別列明瞭標價要求,並首次提出“一墓一標”原則。四是鋻於經營者自行增加公示的資訊、已銷售墓穴和骨灰格位的資訊、結算清單包含的資訊,對市場價格預期、價格秩序具有較為重要的影響,因此對相關資訊的標示提出了明確要求。五是為了進一步推動解決殯葬行業價格資訊不對稱問題,按照依法合規、統一規範、便民利民的原則,制定了五種明碼標價參考樣式,供相關經營者參考使用。
七、關鍵詞
殯葬行業經營者、殯葬服務、殯葬用品、殯葬服務或用品組合、安葬設施、明碼標價、參考樣式。
八、專有名詞詮釋
殯葬行業經營者:包括經營管理殯儀館、經營性公墓、回民公墓(回民殯葬管理處)、醫療機構太平間等相關設施的企事業單位,依法提供有償殯葬服務、經營殯葬用品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殯葬服務:包括逝、殯、葬、祭等四個環節中的殯儀服務、安葬服務(含安葬配套及葬後維護)、祭掃服務、殯葬中介服務以及其他殯葬服務。
殯葬用品:包括依法允許經營的棺材、骨灰盒、壽衣、禮儀用品、隨葬品、墓葬用品以及其他殯葬用品。
明碼標價:指經營者在提供殯葬服務、經營殯葬用品過程中,依法公示價格及與價格密切相關的其他資訊。

